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响应市民诉求,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自即日起依法对乱贴乱画、乱摆乱卖、乱堆乱放和不文明养犬等市容秩序突出问题进行全面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构)筑物、设施、地面、树木上刻画、涂写或张挂、张贴广告、传单等。未经批准严禁随意张挂、张贴宣传品或设置拱门、道旗等庆典宣传用品。
二、未经批准严禁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促销宣传,经营商品、食品和农副产品,严禁市场周边冒市经营。
三、严禁道路两侧经营者超出门、窗外墙经营、加工、展示商品,或堆放、晾晒物品。
四、严禁露天烧烤。
五、严禁利用地桩、地锁以及桌椅、石墩等其他障碍物圈占
停车位等公共场地。
六、严禁未束牵引带、未及时清除粪便、占用公共区域养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凡有上述禁止性行为的,请立即自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 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查封扣押涉嫌无照经营的物品、扣押犬只等强制措施,罚款、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以及暂停涉嫌乱贴乱画的通信号码使用等措施。
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法队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 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新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请广大市民自觉守法经营、文明养犬,携手建设美丽宜居典范新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