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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索引号 761820250307143858
  • 成文日期 2025-02-08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5-02-08
  • 生效日期 2025-03-07
  • 失效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执法工作的通知
    青西新综法字〔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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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派驻中队: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排水执法,全力消除城市排水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隐患,根据市支队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执法重点对象

    在落实城市排水常态化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以下7类重点对象: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工地排水户;

    (三)城区河道两侧排水户;

    (四)营业规模较大餐饮业排水户;

    (五)医疗排水户;

    (六)城区洗车点;

    (七)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或行业移交等途径掌握的相关问题线索。

    二、执法重点事项

    坚持以涉及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突出以下事项执法检查:

    (一)雨污混接问题

    主要包括: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

    (二)非法排污问题

    主要包括:

    1.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2.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3.未建设相应的隔油池、沉砂池或者保证正常使用的。

    (三)非法处置污泥问题

    主要包括:

    1.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

    (四)其他城市排水执法领域违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全覆盖检查污水处理企业。要对第1类执法对象开展“清单化”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等事项,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等行为。

    (二)严查违法排水问题。各中队要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对第2-6类重点对象,要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及时处置,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同时函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防止“以罚代管”

    (三)闭环处置违法问题线索。对第7类重点对象,严格按照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依法调查处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要公开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联动协作加强与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应当移送的案件及时移送;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应查尽查,需专业技术认定的违法案件,及时商请管理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形成严查违法的强大合力。对排水户同时违反多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一案多查,落实全链条执法监管。

    四、工作要求

    各中队要梳理2021年以来的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移送案件及上级转办、交办投诉件办理情况,完善工作台账,形成闭环。

    一是完善2021年以来的全市排水类处罚案件明细台账。包括办案机关、违法当事人名称、查办案由、立案时间、下达处罚决定时间、处罚决定书编号、罚款金额、是否履行处罚决定、是否已整改违法行为。

    二是完善2021年以来的排水执法检查台账(包括与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包括单位或项目、具体地址或路段等)、是否发现违法问题、违法问题处理结果。

    三是完善2021年以来的办理市民投诉问题台账。包括具体问题描述、现场落实时间、检查人员、违法问题是否属实、违法问题处理结果、问题整改复查情况。

    四是完善2021年以来的办理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台账。包括具体问题描述、现场落实时间、检查人员、违法问题是否属实、违法问题处理结果、问题整改复查情况。

    以上台账请于2025年2月20日前完成,届时将根据市支队要求统一调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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