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包容审慎监管, 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制度。
2.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鲁司〔2020〕35 号)。
3.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 处罚事项清单涉及哪些执法领域?
答:涉及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水行政、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六个执法领域,94 项违法行为。
4.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答;主要有:首次被发现;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形。是否不予行政处罚、 减轻行政处罚同时还要结合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来确定。
解读文件:解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政策原文:法字〔2020〕5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