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建立物业管理与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制定背景
聚焦群众投诉举报居高的物业小区突出问题,贯彻住建部“721”工作法的要求,以“攻坚突破年”为契机,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局、城管局、住建局在优化城市品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进针对物业小区问题治理的信息共享、联动协作和共建共商,实现新区物业管理与执法工作顺畅高效运行,促进居民居住环境秩序显著改善。
二、政策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3.《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
4.《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
6.《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7.《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8.《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城管﹝2020﹞99 号)。
9.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建督〔2018〕23号);
10.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党组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城管党〔2021〕20号)。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协同管理联动机制
(二)落实市容和环境责任区检查联动机制
(三)建立物业领域执法联动机制
(四)开启圆桌会议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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