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各执法大队、各镇街(管区、功能区)中队: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支持企业促复工保经营稳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之前制定“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行为清单的基础上,出台 2.0 版本清单。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对符合清单规定情形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行“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的实施意见》(青法制〔2012〕59 号)规定的程序办理。《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落实“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的意见》(青西新综法〔2019〕31 号)同时废止。
附件:适用“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行为清单(2.0 版)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 年 7 月 8 日
详见原文:青西新综法字〔2020〕56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适用“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行为清单(2.0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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