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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于东)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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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黄[不动产登公]字20260378(西)

于东因保管不善,将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1426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东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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