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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刘强)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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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黄[不动产登公]字20260770号(东)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62518号

刘强

开发区同江路1号内36栋1单元2502

(2025)鲁0211执恢2207号

2

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证明第0075267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开发区同江路1号内36栋1单元2502

(2025)鲁0211执恢2207号

3

鲁(2021)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证明第0275676号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同江路1号内36栋1单元2502

(2025)鲁0211执恢2207号

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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