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下载
pdf下载
青黄[不动产登公]字20260714(西)
程积欣、逄焕仁因保管不善,将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533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积欣、逄焕仁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