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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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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机关 管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0-07-03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西新管办字〔2020〕14号
  • 文章标题 文件解读: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解读人:管委办公室主任 傅跃鑫

      2020年7月5日,新区管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字〔2020〕1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

      建议提案凝聚着人民群众的诉求、代表委员的智慧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是政府吸纳民意、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要求,紧密结合部门职能,进一步强化办理措施,加大办理力度,真正让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落实,印发本《通知》。

      二、相关要求

      (一)根据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及《管委区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细则》规定,对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实行管委区政府领导分包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理,定期研究调度,协调推进,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落实责任人,明确办理标准、时限。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要形成书面答复意见,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带队,于8月20日前面复完毕。

      (二)确保办理工作实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对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早办、快办、立即办;应该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涉及上级职责范围的,要积极向上反映;确因国家政策法规不许可或受其他条件限制的问题,要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说明,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继续纳入全区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管委办公室将加强督查督办、定期调度,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办理质量差的单位,予以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同时,在面复结束后,管委办公室将会同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第三方评估工作”,对需要“二次办理”的建议提案,及时进行交办,并跟进做好督查,确保所有建议提案落地落实。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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