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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青岛西海岸新区全环境家校社协同育人协调机制
发布日期: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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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机关 区教体局
  • 成文日期 2022-11-29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西新管办发〔2022〕46号
  • 文章标题 政策解读:青岛西海岸新区全环境家校社协同育人协调机制
  • 解读人: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于瑞泳

    一、《机制》出台的背景

    以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青岛市优化提升家长学校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教通字〔2022〕65号),不断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特出台此《机制》。

    二、《机制》的目标和要求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高质量家校社共同体。

    (一)会议制度。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或由组长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协调小组或者联络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会议议定的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推进本单位工作,对于涉及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工作应报告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向组长报告。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

    (三)评价制度。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亮点进行表彰、通报,并及时总结和推广西海岸新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有效经验。

    三、发文依据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3月2日工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黄岛区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7月20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青岛市优化提升家长学校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环境家校社协同育人协调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协调小组”。

    四、下一步打算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科学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协调小组部署要求,指导对口部门抓好交办任务事项的落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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