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工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毕雷鸣
一、评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优秀民营企业家顽强拼搏、创新创业、奉献社会的精神,营造民营企业家有作为、有地位、受尊重的社会氛围,不断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区工商联(民营经济发展局)组织开展了西海岸新区2023年“十佳民营企业家”“十佳新锐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
经广泛宣传发动、公开申报、部门推荐、多方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评审等程序,初步遴选出“十佳民营企业家”和“十佳新锐民营企业家”拟推荐人选名单,起草《关于西海岸新区2023年“十佳民营企业家”和“十佳新锐民营企业家”评选情况的汇报》,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20日经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工委(区委)二届第76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形成《关于公布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十佳民营企业家”和“十佳新锐民营企业家”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二、主要内容
《通报》主要是对评选出的10名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十佳民营企业家”、10名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十佳新锐民营企业家”向社会公开进行通报表扬,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理解、支持企业家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坚定发展信心,以干大事、创大业的奋斗激情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
三、相关政策出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青西民领发〔2023〕1号),《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十佳新锐民营企业家”评选办法>的通知》(青西民领办发〔2023〕2号),《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十佳民营企业家”评选办法>的通知》(青西民领办发〔20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