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关于《关于修改〈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建设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朱长江 青岛西海岸现代农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
我区近日印发了《关于修改〈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建设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新区现代种业发展,建设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经过新区管委主任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新区管委于2023年8月7日印发《关于建设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实施意见》(青西新管发〔2023〕15 号)。2024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024年8月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政策措施专项抽查的通知》,对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出台的涉及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进行抽查,发现《关于建设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实施意见》可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问题,并由新区市场监管局向该文件的代拟稿单位——农业示范区发出《关于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政策措施专项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核查的函》。因部分项目已享受该文件的所述支持政策(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不冲突),为保证政策连续性和政府公信力,新区管委经研究修改了原文件,并印发该通知。
二、工作任务
种业振兴行动是我国自2021年起实施的农业领域重大战略部署,旨在保障种源自主可控、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近年来,青岛市按照国家种业振兴总体部署和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各类种业持证企业1100余家,总产值近100亿元,年销售额过亿元种业企业17家。9家单位入选首批国家种业阵型企业,10家大型种业企业在青岛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数量均居全国城市第二位,仅次于北京,有力地支撑起了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新区在种业发展领域也积极作为,海参、肉兔等品种走在全国前列。通过该文件的实施,将进一步用好政策力量,不断引育种业企业、科研机构,搭建现代种业科研平台,构建种业产业链,力争3年时间引进和培育种业企业50家以上,打造国内一流种业高地。
三、新旧政策对比及修改原因
该文件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建设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实施意见》修改之处共3个方面:1.删除文件第四部分主要任务中第三项建设头部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所涉“清原”“瑞滋”等企业名称,主要目的是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支持种业企业发展。2.删除文件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中第三项加强政策扶持中第一条内容“鼓励种业头部企业进驻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总部聚集区。对于全球种业20强或中国种业10强企业在区内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或国家“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在区内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主要目的是以更加宽广的胸怀,引育种业新质生产力。3.删除文件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中第三项加强政策扶持中第六条部分内容“在国际种业创新园之外的,投资额超过200万元,按投资额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个经营主体、科研平台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主要目的是更加集中种业研发、运营力量,集中力量重点攻关,打造国内一流种业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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