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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 索引号 692020220613113135
  • 成文日期 2022-06-10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2-06-10
  • 政策咨询部门 区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
  • 生效日期 2022-06-10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768299
  • 失效日期 2025-01-01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西新管办发〔202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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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2 年6月10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支持在新区举办品牌展览、高端会议和时尚节庆活动,促进新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自政策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举办的展览、会议(论坛)、节庆活动以及会展企业、展馆等。

    第二条 扶持认定条件

    (一)展览活动扶持认定

    1.室内展览面积按实际布展面积计算,包括消防要求通道等。室外展览部分按展位净面积计入展览面积。展会展览面积以第三方机构现场实际测展面积为准。

    2.展览活动扶持资金由主办单位或展馆申请,由主办单位申请且活动有多个主办单位的须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推选证明材料;由展馆负责申请的,需提供主办单位的委托证明。

    3.展览活动中的书法展、摄影展、艺术展、大型商场内的商品展销会等不在扶持范围内。

    (二)会议活动扶持认定

    1.会议举办地须为区内酒店,参会人员整个会期在新区酒店住宿须达到500间夜数及以上,住宿间夜数以会议接待酒店系统开具的住宿人员清单为准。

    2.申请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信息统计表人员名单须与酒店系统开具的住宿清单人员名单一致。

    3.既有会议又有展览的会展活动,同时符合会议和展览扶持条件的,申请单位只能选择其一进行申请。

    4.会议活动扶持资金由主办单位或会议服务会展企业负责申请,由主办单位申请且活动有多个主办单位的须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推选证明材料;由会议服务会展企业负责申请的,需提供主办单位的委托证明。

    5.单一企业或机构的业务培训会、公司年会、招商推介会、企业庆典、新闻发布会、答谢宴会、项目说明会、联欢联谊会等不在扶持范围内。

    (三)节庆活动扶持认定

    1.节庆活动资金投入金额以合同、付款记录、实开发票为计算依据,由第三方机构、专家核算认定。

    2.按照资金投入、活动规模、宣传效果、大众参与度及大众口碑等对具备申请资格的时尚节庆活动进行综合评定,满分100分,专家评审、大众评选各占80%、20%,专家评审采取材料审核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众评选采取公开投票方式进行。

    3.节庆活动扶持资金由负责具体策划组织的主办单位申请,有多个主办单位的须提供推选证明材料。

    (四)会展企业扶持认定

    1.展馆全年实际展览面积指第三方机构现场测量的展馆举办的各展会实际展览面积之和,未经现场测量的展会不计入展馆年度展览面积。

    2.新纳统企业经营业绩奖励年度指企业提报纳统材料中营收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年度。

    3.会展企业申请贴息的贷款仅限用于企业经营或会展项目资金周转,固定资产购买不在扶持范围内。

    (五)不予扶持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展项目或单位,不予扶持:

    1.非完全市场化运作,即已获区级财政(含区属国有企业)资金投入的会展项目。

    2.主办单位、申请单位或申请项目在享受政府财政扶持中有严重违约行为、发生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经法院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裁(认)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会展扶持资金等其他不良记录。

    3.会展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疫情传播等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虚构会展项目,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5.经认定不符合政策扶持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 扶持申请流程及审核办法

    (一)会展项目申请

    1.会展活动

    (1)活动前备案。申请扶持的展览活动、会议活动、节庆活动需在举办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区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报备登记,未经报备的活动不具有会展扶持资金申请资格。活动报备政务邮箱为xha_huizhanban@qd.shandong.cn。

    展览活动报备所需材料(电子版):

    ①青岛西海岸新区会展扶持资金报备登记表;

    ②展位规划图。

    会议活动报备所需材料(电子版):

    ①青岛西海岸新区会展扶持资金报备登记表;

    ②参会人员信息统计表(包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③主办单位委托证明(会议服务会展企业负责申请时)

    节庆活动报备所需材料(电子版):

    ①青岛西海岸新区会展扶持资金报备登记表;

    ②活动策划组织方案。

    (2)活动中核实。活动举办期间,由区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人员对申请扶持的会展活动进行现场实地核实。未经现场实地核实的会展活动不具有扶持申请资格。

    (3)活动后申请。会展扶持申请单位须在活动结束20个工作日内提交扶持申请材料。逾期未完整提交材料,视为主动放弃。

    展览活动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①青岛西海岸新区会展扶持资金报备登记表;

    ②青岛西海岸新区会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③展馆租赁合同、场地租赁费用发票复印件;

    ④参展商名录、展会会刊、实际展位平面图;

    ⑤五张以上能反映展览现场的实景照片;

    ⑥《青岛市绿色展会评定标准、原则及方法指南》中涉及的图纸、资料等文件(申请绿色展会扶持);

    ⑦相关部门展览活动审批意见书;

    ⑧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⑨现场核实表。

    会议活动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①青岛西海岸新区会展扶持资金报备登记表;

    ②青岛西海岸新区会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③会议接待服务合同(主要是指会议主办单位和酒店、会务服务公司的合同复印件);

    ④参会人员信息统计表;

    ⑤会议接待酒店系统开具的住宿人员清单;

    ⑥酒店出具的参会人数、住宿总间夜数说明(酒店盖章);

    ⑦参会人员住宿发票复印件;

    ⑧五张以上能反映会议现场的实景照片;

    ⑨会刊(会务手册)等会议材料;

    ⑩相关部门会议活动审批意见书;

    ⑪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⑫现场核实表。

    节庆活动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①青岛西海岸新区会展扶持资金报备登记表;

    ②青岛西海岸新区会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③活动策划组织方案;

    ④活动资金投入付款记录、合同、发票原件(第三方机构现场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

    ⑤新闻媒体报道材料(包括报刊、网络宣传截图、网络点击量截图、视频等);

    ⑥活动总结报告;

    ⑦五张以上能反映节庆活动现场的实景照片;

    ⑧相关部门节庆活动审批意见书;

    ⑨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⑩现场核实表。

    2.会展企业、展馆

    区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在第二年的2月1日至3月1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内受理会展企业上一年度经营业绩扶持申请、展馆扶持申请等,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①青岛西海岸新区会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完税凭证(申请新纳统经营业绩扶持);

    ④连续三年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完税凭证,区统计部门出具的年度(1-11月份)营业收入报表(申请营收增长经营业绩扶持);

    ⑤上一年度展会活动信息统计表(申请展馆扶持);

    ⑥贷款用途说明及证明材料、利息支付凭证、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授信相关资料(申请贷款贴息扶持)。

    (二)会展项目审核认定

    区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对申请会展扶持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和申请材料初审等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计,审计后组织专家评审。

    (三)会展项目公示

    经第三方机构审计、专家评审通过的会展项目在新区政务网(www.xihaian.gov.cn)、“青岛西海岸会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会展项目兑现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会展项目,由区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会同区财政局拨付资金予以兑现。

    第四条 监督检查

    (一)会展扶持资金的使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绩效评价、监督检查。

    (二)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提供或协助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会展扶持资金的单位,扶持资金已兑现的予以全额追回。

    第五条 其他说明事项

    (一)有关申请表格请到“青岛西海岸会展”微信公众号“在线申报”栏目下载。

    (二)本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区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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