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
《青岛西海岸新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管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根据省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要求和新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结合新区林地实际和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制定本改革试点方案(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推动新区林业产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目标
坚持“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生态优先、科学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全区林业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底,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壮大林业产业,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保护补偿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全区森林资源质量精准提升、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集体林业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在全区形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助力林业产业发展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三、主要任务
以搞活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为抓手,锚定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目标方向,实施“八大行动”,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助力新区乡村振兴。
(一)溯清新区林权登记数据,摸清林权现状
组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镇街对登记在册的林权证数据进行摸底调查,厘清新区历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程及林权证数据优化调整情况,以林权登记数据库为基础,摸清新区林权现状,掌握林地、耕地、国有建设用地等权属交叉问题,建立统计台账。
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二)深入推进“三权分置”,夯实改革基础
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构建多元经营格局。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利。集中启动集体林权现状调查、权属纠纷调处、外业勘界、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工作,基本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交叉重合的问题;落实《青岛西海岸新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指导意见》,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拓展林地经营权再流转和抵押担保,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增加林农增收。选取试点镇街,着力解决一批现状林地上同时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权属交叉问题。
完成时间:2026年6月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三)申请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打造改革示范典型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申请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引导国有资本、银行、金融等单位出台金融类服务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流转、盘活闲置、低效利用林地,实现规模经营。高标准编制国有储备林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创新经营模式,建设集营造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自然教育等为一体的典型示范基地。
完成时间:2027年12月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
(四)规模种植粮油木本作物,推动木本产业高质量发展
立足新区林业资源实际,建立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推广种植易于生长、经济效益高的树种。加强与山东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依托青岛蓝隅核桃研究院、新区苗圃基地研发育苗,科学培育薄壳山核桃、文冠果等优良树种,在国储林、封山育林、国有林场项目中优先种植推广,形成示范典型,引导新区林企林农规模种植。
完成时间:2026年6月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五)融合多元运作模式,探索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路径
按照林下抓种植、林上搞采摘、林中兼养殖、林间兴旅游的发展思路,推广多元运作模式,培育品牌,提升产业综合实力。积极探索发展林下经济生产方式,挖掘林下经济新质生产力,加强技术培训与推广,打造丹参、葛根、金银花、明日叶等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鼓励林蛙、家禽、金蝉、蜜蜂等养殖扩大规模,引导林企林农成立行业协会组织,逐步形成生产销售畅通的良性运作模式。
完成时间:2027年12月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六)实施康养业态拓展,提升森林康养品牌质量
采取项目带动产业、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优化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布局,持续开展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珠山秀谷国际颐养中心、青岛融源康养等项目,以“康养+食疗”“康养+运动”“康养+康复”等多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康养产业示范基地。
完成时间:2026年6月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七)完善森林旅游产品,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增收
依托大珠山景区、小珠山森林公园、青岛森林野生动物世界等旅游资源,逐步完善“森林+N”等多业态产品,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和休闲采摘点,完善自然教育、森林体验等新兴模式,打造自然教育基地,释放“以林养旅”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和效能。
完成时间:2026年12月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八)广泛宣传减碳增汇,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鼓励林企进行碳排放核算,逐步摸清新区森林生态家底;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奠定基础;积极探索林业碳票制度,鼓励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社会责任;深化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碳普惠共享机制,推进灵山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
完成时间:2027年12月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各镇街
四、责任分工
区自然资源局做好统筹协调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科学指导各镇街组织林权登记、林下经济、林业产业发展步骤路径;全面摸排新区集体林权登记数据概况,溯清登记备案的集体林地权属交叉情况;完善相应矢量数据支撑,明确集体林权登记流程及要件,做好统一确权登记服务工作。
区财政局抓好加强政银企对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为社会资本、保险机构提供支持性政策服务。
区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公开新区农业发展规划,实施兴林富民行动,统筹利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地区振兴、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等政策,支持林业产业发展;配合做好集体林权调查、摸排基础性工作,协助调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林地承包经营权属纠纷问题。
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各镇街、林区经营单位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区金融办积极协调银行、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探索推出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林业金融产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驻区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各属地镇街做好林地集体林权现状调查、土地类型核实、权属纠纷调处、外业勘界、登记造册等基础性数据统计、汇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按照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属地镇街要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要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活动,深入宣传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工委区委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新理念、新任务、新举措和新要求,通过发放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加大政策覆盖面和信息普及度。并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和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集体林权改革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基层调研,确保措施得当
各责任单位要深入林业企业、种植大户、林业合作社等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类林业经营主体意见建议,了解林地权属、林业产业发展面临的困境以及各经营主体亟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类研究解决路径,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四)挖掘示范典型,巩固拓展成果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具有新区特色的林权制度改革模式,因地制宜打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示范点,深入挖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打造新区林权制度改革样板,进一步激发林企林农参与的热情和动力,持续推进新区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