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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 索引号 00517500200020020190395
  • 成文日期 2018-10-31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HDDR-2018-001015
  • 发布日期 2018-10-31
  • 政策咨询部门 区司法局
  • 生效日期 2018-10-31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988971
  • 失效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青西新管发〔2018〕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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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区,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加强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到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新区对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发布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决定保留 173 件,已失效 46 件,废止 7 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保留的 173 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 1)继续实施,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失效。

      二、对已失效的 46 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 2),自规定作废或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自动失效。

      三、对废止的 7 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见附件3)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实施文件的责任单位应当对保留的规范性文件于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实施的,需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或者通过发布续期通知来明确新的有效期; 需要修订的,按照制定程序办理。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18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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