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创新信贷产品精准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22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创新信贷产品精准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对新区“专精特新”企业进行金融服务“精准滴灌”,鼓励银行机构突破传统信贷限制,创新信贷新模式,解决“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政府与银行合作,对新区“专精特新”企业整体安排授信,并提供优惠利率,总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府有关部门在企业信息、风险补偿等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协助企业增信;合作银行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专项金融产品。
二、运作方式
合作银行和政府部门各司其职,通过银行信贷安排、政府增信辅助、开展风险补偿三方面开展合作。
(一)合作银行提供专属信贷
1.合作银行针对新区“专精特新”企业整体安排授信,一期安排50亿元,利率最高不超过LPR+85BP(不超过4.55%)。
2.合作银行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新区“专精特新”企业状况和需求,设计专项产品予以支持。该产品要突破传统的抵押、担保等限制,以纯信用贷款为主,降低获贷门槛;融资方式多样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需求。
3.合作银行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缩短放贷时间,力争一周内完成审批。
(二)政府部门协助提供增信
1.由合作银行提出信息需求清单,各部门立足于自身职能,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区民发局负责提供新区“专精特新”企业基础信息,对企业“专精特新”申报情况提供证明,并牵头摸排、提供企业融资需求。
区工信局提供“专精特新”工业企业经营信息;税务部门提供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及其他依法依规等涉税可公开信息;区人社局提供企业用工数据及稳定用工、员工欠薪情况;区市场监管局提供企业诚信经营、年报公示等相关情况;区法院提供企业诉讼、被执行有关信息;区自然资源局提供企业不动产抵押情况;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股权质押信息;区招才中心提供高层次人才信息。
各镇街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牵头协助合作银行获取上述企业信息,并负责提供企业稳定经营、社会治理、遵纪守法相关情况,做好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和企业经营监测等工作。
各有关单位、镇街提供一名联络人,负责为合作银行解释相关信息。
2.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辅助贷款绿色通道,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信息,对企业贷款过程中缺少的手续、证照等贷款要件的,及时予以协调办理。
3.企业贷款须用于生产经营,不得转贷或挪作他用。对企业恶意逃废债或改变贷款用途的,加大追究贷款企业的违约责任,由各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处理,并提请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按照《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取消其“专精特新”资格。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1.补偿方式
一是国企债转。适合国企债转的不良贷款,优先使用国企债转方式予以化解。
二是风险补偿金代偿。由区财政出资5000万元设立专项风险补偿金,由区金融局委托区属国有企业进行专户管理,首期出资1000万元,列区金融局2022年部门预算,后续风险补偿金根据银行放款进度逐步拨付到位。代偿比例为不良贷款本金的80%,代偿后,由合作银行负责清收不良贷款,清收回的不良贷款由银行按代偿分担比例予以退回。
2.补偿范围。仅补偿不良率1%(不含)-3%(含)部分的不良贷款,即在不良率大于1%的情况下,需补偿的不良贷款金额=总贷款余额*(不良率-1%),不良率大于3%的情况下按3%计算,不在此范围内的不良贷款不予补偿。
3.熔断机制。贷款不良率高于3%之后,暂停新增业务,最高偿付不超过500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信贷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有关工作,由新区分管副区长、合作银行副行长担任组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合作银行支行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镇街、人民银行黄岛支行、合作银行支行分管领导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区民营经济发展局。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专班成员单位、合作银行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协调。专班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就合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相互沟通和研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三)严格工作要求。各单位提供的信息要真实有效,相关单位要严格保守各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合作方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泄露未公开的信息。
四、附则
本方案自2022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23日,专班办公室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推进情况和合作效果,拓展其他行业板块、专题及合作机构。
附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信贷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工作专班
组 长:邵 睿 副区长
丁明来 青岛农商银行副行长
副组长:郝永明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王 娟 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
戴华伟 中国人民银行黄岛支行行长
张才栋 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行长
成 员:李德海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青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处级干部
杨 振 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张金华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钟淑君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杨兆明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付玉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薛永吉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吕燕平 区工商联(总商会、民营经济发展局)副
主席(副会长、副局长)
胡志鹏 区招才中心副主任
丁 浩 琅琊镇副镇长
窦硕波 藏马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连 刚 泊里镇党委委员
王晓明 大场镇人大主席
张晓刚 海青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相雪 大村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刘全仁 六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丁 杰 宝山镇党委组织委员
方 鹏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海涛 黄岛街道发展保障中心(统计站)主任
邓爱萍 薛家岛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徐敬法 辛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纪 祥 灵珠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海涛 红石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连明 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薛光来 隐珠街道二级调研员
李建军 胶南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启双 珠海街道二级调研员
李 新 滨海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张国伟 铁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春晖 王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薛茂春 张家楼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金凯 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副主任
鲍 宁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开发区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欣泰 国家税务总局黄岛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金兴 中国人民银行黄岛支行副行长
高国明 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副行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郝永明、王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