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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 索引号 691920230808150545
  • 成文日期 2023-08-07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3-08-07
  • 政策咨询部门 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
  • 生效日期 2023-08-01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5162765
  • 失效日期 2026-08-01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建设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青西新管发〔202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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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加快新区现代种业发展,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17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22〕10号)等要求,经研究,现就建设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发展种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发展现代种业高新技术和国际化交流合作为主攻方向,以科研平台和产业项目为载体,突出特色化、高端化、国际化,打造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根本、资本为纽带、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产业体系,建成国内一流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

    二、总体目标

    到2026年,引进培育种业企业50家以上,培育“育繁推一体化”企业1家,搭建现代种业科研平台6处以上,良种繁育面积达到6万亩以上,种业产业链产值超过20亿元;到2028年,引进培育种业企业100家以上、“育繁推一体化”企业2家以上、产值过亿元企业3家以上,种业上市公司1家,搭建现代种业科研平台10处以上,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食用菌等新品种,良种繁育面积稳定在10万亩以上,种业产业链产值超过30亿元。

    三、建设范围

    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范围包括青岛西海岸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全域,其核心区为青岛西海岸现代农业示范区直管区。

    四、主要任务

    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核心区主要建设国际种业创新园、国际种业会展交易基地;其他区域主要根据当地条件和发展基础,建设头部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一)建设国际种业创新园。依托农高产业综合体建设国际种业创新园。与高校院所、种业企业合作,采取独建、共建等多种形式,建设生物育种关键共性技术平台、生物育种公共试验平台、种质资源引进及鉴定利用平台、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平台、科技型企业双创孵化平台、种业科技国际交流平台等六大科研平台,为科研机构、种业企业入驻提供科技支撑;建设种业发展公共服务中心,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加大种业产业培育力度,建成以生物育种为主体,生物信息、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物试剂、商贸金融、会展文旅等配套产业协同发展的现代种业高地。

    (二)建设国际种业会展交易基地。依托青岛农业国际客厅,举办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的种业博览会,每届参展企业300家以上,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为推介国内外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搭建平台。发挥种业博览会带动作用,举办其他涉农展会,打造新区农业会展名片。按照设施与露地、良种与良法相配套的原则,开展国际同纬度农作物品种的展示示范,建设一处涵盖粮油、果蔬、林木、花卉等多品种、多季节的地面展示评价基地。基地要突出试验示范功能和公益性质,大力开展新品种区域实验和示范推广,打造功能齐全、科技领先的国家级农作物良种展示评价基地;按照农时定期举办小麦、玉米、花生、大豆、蓝莓、番茄和食用菌、花卉等新品种观摩会,为农民、农技人员等提供“看禾选种”的服务平台。 

    (三)建设头部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吸引跨国种业企业、国内种业阵型企业、上市种业企业入驻,打造种业头部企业聚集地。提升基础配套水平,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快种业科技创新。以清原种业为主体,大力发展生物育种技术,加快玉米、大豆等农作物新品种培育,建成国内一流农业育种技术创新体系;以优芮蓝莓、农高科技等企业为主体,整合蓝莓产业链,打造蓝莓新品种、新技术创新体系;以青岛瑞滋为主体,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加强新品种培育,提高海参、对虾、扇贝等良种化水平;以康大兔业、禽之宝等企业为主体,加快肉兔、琅琊鸡的品种提纯复壮,为畜禽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种源;以健力源、绿色硅谷等企业为主体,加快特色蔬菜的育种研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规划编制、政策落实、科技项目(课题)等技术咨询和论证。发挥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种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具体工作要求。现代农业示范区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高标准完成规划编制、政策落实、招商招才等各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绩效评估,在技术指导、政策支持等方面优先保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要重点支持种业创新工程,强化对种业创新发展的科技支撑;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协同发力,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双招双引”。开展种业“招商大走访”活动,联系走访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种业商协会、头部种业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获取项目信息。要细分种业领域,制定招商图谱,建立专业招商队伍,确保种业招商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内招商中心、国际招商中心、贸促会等专业招商部门,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加大种业项目引进力度。要汇聚土地、楼宇、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加快引进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现代种业优质项目。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建设青岛国际种都联合实验室,引育一批现代种业领军人才,为青岛国际种都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三)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区财政三年内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奖补。

    凡在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从事种业及与种业关联度高的相关产业的经营主体和科研平台,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鼓励种业头部企业进驻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总部聚集区。对于全球种业20强或中国种业10强企业在区内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或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在区内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鼓励企业建立种质资源共享平台,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对于企业主导建设经认定的种质资源库,按照实际投资额50%的比例进行补助,单库补助不高于200万元。对于获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种业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等)的企业分别补助资金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

    3.鼓励种业科技创新,实施种业创新工程。根据项目投资总额、科研水平,按照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连续三年每年立项实施5-10个项目。

    4.鼓励举办种业展会,举办参展企业300家以上,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种业展会,每次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举办200人以上的种业论坛、峰会等,每次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对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提供运营经费补助,连续三年每年300万元。

    5.鼓励引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的种业技术成果并实现转化,对购买技术成果的企业,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贴,每个企业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6.对入驻国际种业创新园的经营主体、科研平台,新采购的与种业发展直接相关的设施设备、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按投资额不超过45%的比例给予补贴,每个经营主体、科研平台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在国际种业创新园之外的,投资额超过200万元,按投资额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个经营主体、科研平台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7.国家、省、市、区已有相关政策的,除本款1、2两条规定外,原则上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重点种业项目实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

    8.涉及资金奖补政策,由现代农业示范区、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发展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区财政局联合出台实施细则予以执行。

    本意见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 31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23年 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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