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海岸新区泊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泊里一路11号;邮编:266409;电话:84185810;传真:84181200。)
一、概述
2018年,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规范制度建设。根据新区工委管委的相关规定,制订《泊里镇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泊里镇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公开信息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等,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发表公示,正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泊里小城市建设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起到积极作用。2018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及舆情20次,回应及时,积极消除不良影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围绕董家口开发建设,及时公布了村庄搬迁补偿政策。围绕片区改造工作,及时公布了改造范围和相关政策。
五、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62条。公开信息包括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财经信息、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诸多方面。
(三)设立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党政办公文处理中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查阅场所,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另外各公开主体单位也相应设立了公开场所,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四)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在公共服务中心楼前醒目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做到了“人性化、专业化”,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服务。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收到依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1件,均在有效期内给予了答复。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牢固树立“保密无小事”的理念,制定保密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保密性审查,确保万无一失。2018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与镇机关的互动,构建起全局一盘棋的信息公开模式,实现了良性互动。二是借力新媒体平台,努力搭建微信平台。三是坚持狠抓落实,在不泄密的前提下,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泊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公开的内容、形式与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下步,我镇将进一步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切实加以整改,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推动镇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附件:2018年泊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泊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附件2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1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9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9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 个 | |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区、市政府填写;市级由办公厅填写) | —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
(二)公报发行总分数 | 份 |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30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刘涛 审核人:孟庆云 填报人:李波 联系电话:84182579
除特别说明外,报表中如没有需填报的数据,则填“0”;涉及费用或经费的数据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第八项和第九项数据,各部门各镇街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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