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海岸新区泊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泊里一路11号;邮编:266409;电话:84185810;传真:84181200。)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我镇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事务的指导。
(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办法,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便于群众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二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栏建设,在辖区内各村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和及时张贴政府信息。要求各村及时更新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50条。公开信息包括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财经信息、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诸多方面。
(三)设立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党政办公文处理中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查阅场所,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另外各公开主体单位也相应设立了公开场所,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到2017年12月31日,镇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受群众查询200多人次。
(四)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在公共服务中心楼前醒目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做到了“人性化、专业化”,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服务。
(五)每月编辑印刷一期《新泊里》,深入宣传镇党委、政府的重要新举措、新政策和各种便民信息,及时公布一些重大决策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收到依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1件,均在有效期内给予了答复。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一)咨询情况
全镇共受理村民咨询1700多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400人次,电话咨询420人次,网上咨询110多人次。
在镇直部门中,接受咨询量较多的单位是:计生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经管统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重点涉及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就业服务、村居改造、城镇建设、农村财务公开、土地确权登记、林业采伐、良种采购、各类困难救助等领域。
(二)投诉情况
2017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六、机构设置情况
全镇设政府信息公开机构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0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9人。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泊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公开的内容、形式与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下步,我镇将进一步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切实加以整改,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推动镇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
附件:2017年泊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泊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泊里镇 填报日期:2018年1月22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4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9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9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一)部门网站或专栏(部门填写) | 个 | |
(二)镇、街道网站或专栏(镇街填写) | 个 | 1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0 |
单位负责人:任双平 审核人:丁玉平 填报人:孟庆云 联系电话:84185810
除特别说明外,报表中如没有需填报的数据,则填“0”;涉及费用或经费的数据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第八项数据,各部门只填写部门情况,各镇街只填写镇街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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