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海岸新区泊里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泊里一路11号;邮编:266409;电话:84185810;传真:0532-84181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泊里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发挥“‘泊’长‘里’短”品牌引领作用,以社区政务公开专区为依托,为群众提供“获取、沟通、参与、监督”的四维公开视角,激发基层治理效能,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作用,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社会治理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民生无小事,点滴见初心,政务公开工作中,泊里镇靠前一步,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至泊里大集、社区(村),举办“政务公开赶大集”“小马扎公开议事会”等系列活动,主动送政策到群众手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小区广场、楼院等场地代替办公室、公示栏,将信息公开平台搬到居民“家门口”,不断延伸政务公开“触角”,让政府信息畅达群众、充满温度。
2024年,累计通过“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网站,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政府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进展、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3篇。
其中,包含信息公开指南1篇;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1篇;辖区概况1篇;机构信息1篇;组织管理32篇;规划计划2篇;财政信息2篇;公示公告58篇;会议公开30篇;社会公益事业33篇,公共文化服务44篇;镇街动态289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62条(不含转发信息),累计关注人数3.2万余人,2024年阅读量累计超百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进一步细化工作体系,党政办公室牵头,司法所、业务科室、律师事务所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办理依申请公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拆迁等内容,6件已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按时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调查核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协查案件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动态更新维护,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重要信息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在上级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到及时公开政府工作办事结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遵守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规定,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丰富“新生小城市泊里”微信公众号的内容,通过视频、动画、图文等形式展示镇域发展全貌,及时发布涉及民生领域的一手信息。
二是进一步打造政务公开便民标杆。将泊里镇政务公开体验区与便民服务大厅有机融合,依托“‘泊’长‘里’短”政务公开品牌,让群众感受到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服务。体验区集公开、展示、获取于一体,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实时查询。特别是“便民通”小程序可将网办事项网址与事项指南结合,办事群众查询后即可点击链接进行网上申办,实现办事群众“零跑腿”,“码上”查询、“码上”办好。
三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村级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为民服务提质增效,泊里镇积极探索“1+20+N”的政务公开模式。以镇级政务公开体验区为中心,以社区、新村政务公开体验区为载体,以N个提供查询、处理的网格站点为机动力量,全力构建“泊里镇政务公开体验圈”。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延伸到村居,利用便民服务大厅,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协同发展,指导村民委员会通过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方式,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督查,印发《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相关文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党政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政策理论、业务操作、保密知识等内容进行专项培训;依托日常监管、督办抽查等措施手段,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周自查、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主办1件、协办0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2件、协办0件,目前均已答复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26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表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的速度还需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特色亮点不够明显,创新意识有待增强;三是公众参与度低,一些政务公开可能缺乏公众参与度,导致公众对政务信息的认知度和理解度较低。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镇将采取以下方式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政务公开有关保障性措施的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办法等。通过上述几项制度的有机结合,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的框架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保证。
(二)突出时效性
进一步主动了解居民对公示信息的需求,深入调查,认真研究,深化公开内容,有针对性地搜集、采写和公开信息,做到事前征求广大居民意见,事中争取广大居民参与,事后接受广大居民检查。
(三)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
进一步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结合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新兴形式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4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办事服务信息,在重点工作上多下功夫,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确保群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和使用政策。
3.落实政务公开定期检查
强化政务公开情况检查制度,切实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政务公开不缺项、漏项,政务公开信息全面完整。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主办1件、协办0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2件、协办0件,目前均已答复和落实。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泊里镇持续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开展政务公开“赶大集”、“小马扎公开议事会”“智慧服务 阳光政务”等活动。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至泊里大集,举办政务公开主题宣讲暨“黄河大集”系列活动,主动送政策到群众手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小区广场、楼院等场地代替办公室、公示栏,将信息公开平台搬到居民“家门口”,让政府信息畅达群众、充满温度;着力打造“‘泊’长‘里’短”政务公开品牌,让群众感受到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服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实时查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泊里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