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青政办发〔2009〕36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519号;邮编:266555;电话:0532-86897089;传真:0532-86897676;电子邮箱:cjljdbsc@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1名副书记分管此项工作,综合办公室作为职能处室,负责牵头协调和清理规范性文件,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分工、健全责任制。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公开质量。根据区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先后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公开信息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等,依规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加强载体建设。通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信息公开模块、微信公众平台(长江路街道办事处)、86897089服务热线电话、40个社区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创建了“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便民微政平台,探索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搭建起集政务宣传、便民服务、互动交流为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公开的便利、快捷。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设置了“新闻信息、幸福社区、民生党建、平安街道、政策法规、街道风采、最新公告”七大板块,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6年,我处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各科室的相关职责,实现了公开信息的全面公开、分类准确,并依照申请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进行了答复。我处信息公开目录共设为8个部分,分别为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年度工作报告,财政财务信息、机构信息,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和信息公开指南,在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做到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另外,为了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利,还将我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截至2017年底全处设信息公开网页专栏7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主动公开信息累计334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6年,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4条。
(二)公开平台
1.政府网站。我处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政府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工作动态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通过专门的页面,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微信公众平台。创新公开方式,创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便民微政平台,设置“魅力街道”、“便民微政”、“互动交流”三大版块,定时发布辖区内的相关活动、便民信息以及各级重点政策,方便居民获知政务事务信息、了解民生服务内容、报名社区活动等。
3.新闻媒体。通过《半岛都市报》、《新黄岛》、电视台等媒体,并创刊街道刊物《长江路新闻》,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报告、应急管理、政务信息、民生信息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处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处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处2016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处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制定《长江路街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严格工作流程,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安排工作人员每日登录网站读网,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截至目前,在我处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全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就有关人员、资金、技术等进行落实,并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特别是针对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出发,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促使工作人员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尽职履责;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建立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信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长江路街道办事处 填报日期:2017.2.22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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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3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1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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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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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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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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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一)部门网站或专栏(部门填写)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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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镇、街道网站或专栏(镇街填写) | 个 | 7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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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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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 |
单位负责人:杨军 审核人:李辰辉 填报人:李旭翠 联系电话:86890005
除特别说明外,报表中如没有需填报的数据,则填“0”;涉及费用或经费的数据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第八项数据,各部门只填写部门情况,各镇街只填写镇街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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