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峨眉山路396号光谷软件园35栋;邮编:266555;电话:0532-86890005;传真:0532-86897676;电子邮箱:xha_cjljd@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江路街道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着力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做好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信息发布、政民互动等工作。以线上智慧平台、微信公众号为重点,以公众开放日、入户走访等多种政民互动形式为抓手,在公开对象上力求既促民生又惠企业,在公开渠道上力求既联网络又接地气,在公开内容上力求既抓全面又有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走深走实。《创新发力 注重实效 长江路街道开创基层政务公开新局面》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半岛网等平台发表,以政务公开助推基层治理在街道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街道主动公开方面结构更加优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条,同比增长118%,其中约80%的内容围绕疫情防控、助企纾困、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义务教育等重点工作,相较于2021年数量更多、结构更优,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街道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图1.长江路街道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当面形式申请0件,信函形式申请7件,网站提交形式申请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社区改造、物业管理等方面,依申请公开总数较2021年有明显下降。
依申请公开件中,按申请人要求予以公开的3件;部分公开的3件(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经检索,信息不存在的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要补正的1件;申请信息本机关不掌握,告知申请人与其他单位联系的1件;因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征求第三方意见,不同意公开的1件;因申请的信息属于信访/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处理的1件。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
图2.长江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计表
图3.长江路街道2022年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长江路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长江路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文件开展工作。2022年,长江路街道制定印发了《2022年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西长街[2022]62号),使街道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有本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图4.关于印发《2022年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放大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
街道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应用,打造集党建宣传、政务公开和基层服务为一体的“情满长江”智慧党建平台和“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推动政务公开形式信息化。公众号使用图文、漫画、视频等,丰富政务公开发布形式,让群众易获取、看得到、听得懂。“情满长江”智慧党建平台上设置党务公开、民生服务、建言献策等10余个模块,并链接“掌上政务服务”“社区芝麻官”等平台,实现足不出户就可办理就业社保、行政审批等业务,日均服务群众达50次。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平台还开设电视端、大屏端,切实做到“让信息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图5.长江路街道微信公众号和“情满长江”智慧党建平台
2.加强政务网站线上平台建设
长江路街道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平台建设,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的动态更新工作,充分发挥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图6.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长江路街道板块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强化业务培训。街道制定了《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4次,培训人员120人次,极大地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强化组织保障。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
3.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加强对各科室、各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督导,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街道考核指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8 |
2 |
0 |
1 |
11 |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街道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对2021年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了改正和完善。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亟待改进,主要体现在:成果性信息公开较多,规划性、过程性信息公开较少;政务公开组织活动号召力较弱,公众开放日范围不够广、形式不够多样。
2023年,我街道将继续围绕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公开的深度上下功夫。继续推动政务公开向社区延伸,使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效衔接。二是在公开的灵活度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平台,开展灵活多样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三是在公开的精度上下功夫,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公开力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过程性信息公开,让群众的更有参与感,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2022年,长江路街道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长江路街道承接人大代表建议0件;承接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复率、面复率、落实率均为100%。
(三)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以保密审查为兜底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台账,执行严格的填录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发的上网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确保信息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图7.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2.强化公众参与
2022年,街道共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1次,举办政策宣讲会5次,涉及助企纾困、就业创业、消防安全、医疗保障、征兵等多个主题,参与人数共计2000余人。通过公众开放日和政策宣讲会,了解群众需求、及时回应关切的同时增进市民群众对街道工作的了解,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形成双方相互理解、彼此支持的良好局面。
图8.公众开放日、政策宣讲会新闻截图
3.重点发挥政务公开体验区作用
街道继续坚持“一体开展,各有侧重,惠民便民”的思路,不断完善街道政务公开体验区、富春江路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在线下专区设置资料阅览区、多媒体展示区、自助查询区、休息区等,为居民提供了便捷政府信息查询、政府公报阅读等功能。街道政务公开体验区东厅主要面向企业服务,侧重宣传惠企、行政审批类政策;西厅和社区政务专区则主要向居民个人提供服务,侧重宣传社会保险、民政残联类政策。不同的功能定位的线下专区使街道政务公开服务更加精准、功能更加优化。此外还依托政务公开体验区开展各类公众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专区的作用。
图9.长江路街道政务公开体验区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