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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村镇2025年“慈善一日捐”倡议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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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及社会爱心人士:

乐善好施、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递温暖、奉献爱心是社会文明的生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慈善事业,指出要普及慈善意识,传播慈善文化,通过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集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提高。

慈心为本,善举为民。慈善事业是传递温暖、播撒爱心的崇高事业,点滴力量终能汇聚成照亮他人的星河。为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弘扬“崇慈向善、互助友爱”的社会风尚,帮助因突发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事故等需要帮助的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按照上级要求,在全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

大村镇慈善会倡议:我们怀着最真挚、最崇敬的心,向富有爱心的各位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类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村委会及其村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外创业的有志人士发出爱的呼唤,请伸出您的援手,大力发扬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慈心为人,善举传情。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捐出一份爱心,彰显人间大爱。

一、活动时间2025年8月4日至9月30日

二、接收捐款方式

1、现金捐赠

地址:大村镇慈善会(天台山路13号大村镇民政办公室)

2、汇款请注明:

单位捐款:大村镇+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个人捐款:大村镇**村+姓名+慈善一日捐款

定向捐赠: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定向**镇/项目+联系方式

3、善款去向

本次活动收集到的全部慈善捐款,在活动结束后将由镇慈善分会统一汇至青岛市黄岛区慈善总会,并由慈善总会出具“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参与捐款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需求自行联系镇慈善会工作人员索要票据。

三、税收优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慈善总会、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捐款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捐赠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之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二)个人捐赠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之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镇慈善会联系人:张洪亮

联系方式:85111067   1595321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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