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村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村镇天台山路13号;电话:0532-851115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是辖区概况、机构信息、组织管理、财政信息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重点工作信息。2024年,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程序按时限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持续健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政务公开信息员为成员的专业队伍;2024年,镇政府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5次,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制定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工作方案,清晰界定政务公开的范畴、内容、形式、程序及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安排专人负责在新区政务网主动公开栏目及时、准确发布我镇政府信息。二是依托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开设“政民互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等专栏。三是在便民服务大厅、各村委会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定期公开低保救助、危房改造等民生信息。四是举办2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实地体验政务服务流程、宣传解读民生政策。五是完善“蘑菇驿站”政务公开体验区,优化政策解读、互动体验、自助查阅、依申请公开、公众意见征集等功能区。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2次,通过专题研讨、课堂讲解等形式,围绕依申请公开限度、政务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解析等重点难点问题展开培训。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避免出现栏目超期未更新、空白栏目等情况。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所有拟公开政务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实效性还不到位。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仍以在政务网站上传政务信息、运营政务新媒体为主,政务公开体验区、“政府开放日”等劲头不足,与群众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群众的接受度还不够高。此外,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转载上级解读内容较多,解读镇本级政策还不够全面,影响了相关政策的传播效能。
二是依申请公开时效性还不够。工作制度还不够明晰,存在信件接收部门和业务部门对接不畅的现象,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着眼既有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注重严谨细致,确保工作规范化运行。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主动发布信息的连续性,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杜绝少发漏发现象。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各项环节。统筹政策学习和业务实训,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二是注重政民互动,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基本原则,针对关注度高的民生工作,如民生实事、产业发展等镇域重点工作,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在相应公开栏目下形成“微专题”,做好定期维护,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建立内容要素完整、形式丰富的政策解读机制,提高图片、音频、视频解读等在政策解读上的应用,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大村镇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4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统筹政务公开与镇党委、政府工作,发挥好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以政务公开助推大村镇“一二四四”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走深走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大村镇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件,其中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第0245号),内容涉及小微企业、民生保障等方面,截至12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吸收采纳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大村镇创新公开形式,打造“问政式”政务公开平台:创建“村书记吹哨、站所长报到”工作机制,打造“书记说说‘村’里事”为民办事品牌,每月召开一次“书记说说‘村’里事”工作推进会,邀请村党组织书记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难题现场问政,相关站所直面问题并即时答复,镇党委书记确定解决方案、明确办理期限,有效促进政民互动,推动解决村容环境、占地补偿等重难点问题50余项,现场协调解决邻里矛盾30余次,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提升治理透明度、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参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