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青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治体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获评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试点、青岛市共同富裕先行先试特色乡镇、新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政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法治“责任链”
1.夯实法治基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镇党委2024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运行、产业提质、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研究制定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三个清单”,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全年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听取镇司法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专题汇报1次,牵头解决群众在耕地保护、征地拆迁等为民办事领域产生的新诉求、新问题12起。明确党政成员、站所、村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牵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村庄配合抓的良好局面。
2.提升法治素养。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通过会前学法、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研讨交流2次,邀请法律行业专家到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将法治相关内容纳入党纪学习教育和“提标育强年”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实现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全覆盖”。抓好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机关干部法治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镇的法治观念。2024年,全镇32名机关干部参加青岛网络干部学院学法考法达标率100%。
3.涵养法治氛围。抓好普法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横幅和法治宣传栏等载体,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发力,以寓教于学、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拓宽普法渠道。结合安全生产、禁毒、宪法宣传等工作,以“安全宣传月”“法治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常用法律知识宣讲活动20次。联动1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借助电影下乡、“一村一年一场戏”巡演等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互动式法治宣传10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创新普法模式。依托“文明海青”直播间,面向全镇村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专题普法宣讲5次,通过招聘大集、“海小青啤酒季”、雷锋志愿服务日等活动,专设法律服务点,“零距离”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群众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全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精准度”
1.强化合法性审查体系。严格执行司法所长列席镇党委(扩大)会议制度。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探索构建“1+N”合法性审查模式,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镇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提高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常态化举办镇村两级审查人员专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严格规范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合法性审查工作平均用时缩短30%以上,审查质量及效率得到了有效保障。2024年以来,对《农村干部日常管理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以及300余个项目、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为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2.提升法律顾问效能。聘请第三方法律顾问,为全镇招商引资、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各项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实施村级法律顾问“坐班问诊”服务模式,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并对当地村规民约、土地承包合同等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组织法律顾问进驻搬迁安置点开展法律服务,圆满完成黄岛项目小陈村、姜家村2个村庄261户居民安置房屋置换。
3.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打破专人专窗传统服务模式,将窗口资源、税务登记等各类事项的“小专窗”,统一整合升级为综合业务“大综窗”,实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好”。立足茶产业主导地位,创新“茶企一件事”服务体系,组建“保姆式”代办队伍,帮助企业节约时间成本30%以上。广泛采纳各方意见,成功实施“茶韵海青”候车亭等10个城市“微更新”工程,精心打造公益助餐“一刻钟服务圈”,有效落实海青镇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稳步推进镇村办园整合优化,持续提升茶乡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三)深化依法治理,保障社会“安稳态”
1.为民办事精细化。整合司法、综治、信访、社会治理等部门职能,打造“心悦海青”社会治理综合体,创新“1+3”诉求服务运作机制,设置群众诉求“无差别”受理窗口,办结民生诉求2231件,完成微心愿200余个。持续擦亮“青心办”矛盾纠纷化解品牌,依托28号流动工作站,主动深入村庄倾听民众诉求,全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复杂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及“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用,用好“三梯次”调解模式,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召开听证会、议事会等多元化形式调处化解。2024年以来,累计调解邻里矛盾74件,化解矛盾纠纷593件,真正做到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
2.行政执法标准化。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落实。在“天眼”巡航违建整治行动中,累计出动无人机70余架次,依法依规清理违建面积550余平方米,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海青镇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件,已开庭2件,出庭应诉率100%。
3.政务公开规范化。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制度,将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网站、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效应,全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0余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以来,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具体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权赋予镇街后,执法队伍整体法律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新媒体手段运用不充分,普法工作缺乏创造性,利用大众关注度高的社会问题或具体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压实领导责任,有力保障基层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在党委(扩大)会议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一把手”对重大法治问题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畅开展。
(三)强化履职评议,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召开年终述法履职评议会议,围绕本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晒出“成绩单”,亮出“家底子”。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积极支持人大、行政、司法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带头守法、依法履职,无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学用结合,提升依法治镇能力。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常态化,严格落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法律知识、中心工作和为民办事相结合,不断增强学法的自觉性、责任感、紧迫感。用好乡村振兴综合体平台,系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邀请法学专家、上级执法骨干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综合运用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先进地区依法治理经验,提升全体机关干部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内部学习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分享执法经验和案例心得,不断提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确保行政执法权接得住、接得好。
(二)坚持协同联动,优化法治资源配置。推进“数智乡村·心悦海青”社会治理综合体建设,加强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民政、司法等部门间沟通协调,进一步整合“大治理”相关业务,统筹汇聚数据资源,形成线上乡村治理“一张图”理清,线下阵地建设“一站式”服务。探索村级法律“点单式”服务,法律顾问在线“坐诊”提供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为群众快速解决困惑,实现镇村法律服务零距离。加快绘就“为民办事”五色热力图,利用各渠道收集群众诉求数量,提前研判预警民情形势,实现“未诉先办”“一图掌控”。
(三)坚持精准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开展法治需求调研,针对不同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的群体,制定个性化普法方案。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制作发布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传统节日、民俗文化开展文艺演出、法治灯谜竞猜等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实现法治、德治相融互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调解纠纷、依法行政等日常工作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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