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新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农字〔2025〕163号)要求,海青镇农业农村中心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对各实施单产提升项目的种植主体的土地租赁合同、种植面积、流转协议、种植协议、生产管理记录等进行了核查,现予以公示。
如发现有种植主体虚报或者漏报小麦面积,可在公示期内向海青镇农业农村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
公示期限: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监督举报电话:0532-87182256
通讯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碧雪春路242号
附件:
海青镇2025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小麦季)补助资金明细表.pdf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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