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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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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

本报告由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碧雪春路242号;邮编:266415;电话:0532-87181062、0532-8718107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海青镇根据《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推动各相关站所落实责任到位。海青镇以政府信息通报、政务公开为重点,加强社区服务中心信息建设、村民诉求反馈等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微信群众号、政府网站、信息公示栏等途径实时主动公开权威政府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精神。及时发布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群众对政府的了解和理解。全年共计发布政府信息516条。其中,在政务网站发布组织机构、计划规划、财政信息、公文和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8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海青镇按照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在海青镇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依申请受理地址、受理时间、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已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层层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严谨性,在公开过程中对信息进行准确分类,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公开时限等信息,并随公文一并报批,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公民更快速查阅所需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了网站、微信等渠道的发布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发布事先审查和事后检查,防止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二是发挥村庄宣传栏、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介的作用,扩大政府信息知晓度;三是开通海青镇官方政务微信、微博、抖音,加强新媒体应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四是在设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统一粘贴“政务公开专区”标识,配备电脑、桌椅等硬件设施,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五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更新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海青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镇综合考核指标对照《海青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定期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刚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总体上能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要求有效开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解读类信息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深度广度需进一步拓展,在个别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编辑方面,存在着语句不接地气的现象,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

一是持续完善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求,做到有序、便民、高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信息编辑采用图片、文字、音频等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做到图文并茂,在吸引群众的同时努力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支持;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海青镇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2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2022年度,我镇根据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细化工作目录,突出当前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提高公开信息质量。通过多元化平台,做到信息及时公开、信息全覆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着力搭建沟通桥梁,切实做好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海青镇2022年无涉及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拓宽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利用好区人民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全部网上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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