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于2002年12月,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也是青岛西海岸新区唯一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属“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海域及海洋生物资源、林木资源、鸟类资源和地质地貌。保护范围包括灵山岛本岛、牙岛等及其外缘海域,总面积为32.832平方公里。其中,灵山岛面积7.66平方公里,海拔513.6米,是青岛市最大的海岛,也是我国北方第一高岛。
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保护区管理保护有关工作,同时围绕保护区工作开展需要,统筹管理辖区范围内经济社会事务。辖区陆域面积9.5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8万人。其中,岛内陆域面积7.66平方公里,现有1个行政村,常住人口900余人、450余户;现有2支部队长期驻扎,1支部队定期上岛轮训。岛外面积1.87平方公里,辖积米崖、大岔口、兴港路3个城市社区,拥有国家级中心渔港1处、新城吾悦大型商圈1处、25个居民小区。
近年来,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率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与实践,建立灵山岛“双碳”研究政研企合作交流机制,2021年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认证,灵山岛年自主负碳1333吨CO2当量,成为全国首个得到权威部门认证的“负碳海岛”,获评全国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入选全省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单位,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测算灵山岛生态产品总值为59474.45万元、61782.56万元,同比增长3.88%,2025年首笔1000万“生态贷”成功授信,实现了“绿水青山”的可度量、可变现,为山东乃至全国海洋海岛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了新样板。2025年,完成了青岛市首例海产品(海参)碳足迹核算,为海岛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科学谋划生态文旅和海岛产业,活化海岛文化资源,打造“灵岛浮翠”十二景、精品旅游线路5条,推动“灵山岛的传说”获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灵山岛贝壳文化博物馆入选省级乡村(社区)博物馆名录,生态旅游区获批国家3A级景区,《厚植生态底色,赋能文旅融合,绘就灵山岛绿色发展新画卷》入选2024-2025年度山东省生态旅游发展典型案例,系青岛市唯一。开通北方首条海岛低空物流常态化运输航线,先后入选山东省低空领域典型应用场景、国家级低空交通运输应用场景典型案例。打造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友好港湾,成立全区首个由骑手团队自主运营管理的“暖心驿站”,梦时代-吾悦“友好商圈”获评2025年度新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示范点。
保护区先后荣获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单位、全国林草科普基地、全国首批地质文化村镇、国家AAA级生态旅游景区、山东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山东省旅游民宿集聚区、山东省生态旅游区培育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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