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加强产业扶贫项目及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扶贫办发〔2019〕4号)和《山东省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鲁扶贫组字〔2020〕7号)等文件要求和西海岸新区乡村振兴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对统筹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形成的收益分配情况汇报如下:
一、分配原则
在坚持在“精准、据实、按需、差异化”的分配补贴原则下,计划全部用于帮扶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户40户65人。
1、对脱贫家庭中接受教育的学生每人按800元标准分配;
2、对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按600元标准分配。
3、截止2021年9月30日前,凡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按300元高龄补贴分配;
4、对2021年因病长期吃药但不住院的每人按500元标准分配;对因病长期住院治疗的,每人按不低于1500元标准分配(两项不重复分配);
5、将剩余收益资金全部用于兜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分配资金范围
街道产业扶贫项目每年产生的收益。
截止2021年9月1日,我街道2个扶贫产业项目(2019年和2020年各一个)。2019-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资金共计92950元。其中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资金37700元(580000元×6.5%);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资金55250元(850000元×6.5%)。以上资金已于2021年8月31日全部到账,本次全部分配。
三、分配对象
街道所辖16个“插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脱贫享受政策户40户65人。
四、分配程序
根据《青岛市分配协作工作办公室关于规范镇街统筹实施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及使用分配管理的通知》要求,项目资产收益先落实到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由合作社按照“村提方案、街道审核”的流程进行分配使用。
1.街道扶贫项目收益到账后,及时将收益资金落实到合作社集体。由农业发展办公室按照差异化分配原则,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收益资金拨付到16个“插花村”集体。
2.合作社提方案。收益拨付到合作社后,由合作社召开会议,根据摸排情况研究提出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在合作社内进行公示,报街道审核后公告实施。
3.街道审核。街道召开会议,对合作社提出的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进行审核。
五、发放方式
由街道财政审计中心将产业扶贫资金92950元拨款到社区建设中心,由社区建设中心拨款到16个“插花村”,16个“插花村”按“摸清实底、合作社提方案、街道审核”等程序后,根据脱贫户的具体意愿,由合作社将产业扶贫收益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脱贫享受政策户银行卡中,各户根据自家实际情况,将该款项用于人居环境提升、家庭卫生保洁、家庭成员门诊吃药、购买教育学习用品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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