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琅琊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巩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成果,根据最新修正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9号令)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监〔2014〕114号)、《青岛市规范应急管理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青应急〔2025〕25号)及《关于统筹编制2026年度市、区(市)、镇(街)三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统领,深刻领会并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大力提升全镇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努力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及执法要求
(一)主要任务
根据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主要承担对辖区内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治宣传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任务。
(二)执法要求
各行政执法人员依据计划进行执法,执法程序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年版)等相关规定执行;执法文书制作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移动执法系统配备文书要求执行,认真填制,不得出现粗制滥造的情况;严格落实“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要求,明确年度监督检查范围和企业清单,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统一使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将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实时上传相关行政检查系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工作日测算和执法检查对象
琅琊镇人民政府共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4人,综合考虑执法车辆和执法能力,可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4人。
2026年总天数为365天,减去双休日、法定节假日117天,总有效工作日为248天。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248天)×执法人员数量(4人)=992个。确定我镇总法定工作日为992个工作日(计划安排46个重点检查工作日、540个其他执法工作日、406个非执法工作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确定辖区内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机械行业7家、建材行业5家、纺织行业8家,轻工行业3家,共23家。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计划安排46个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日对全镇23家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附件:琅琊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年检查不少于23家次。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安排
按照行政执法人员4人,人均135个工作日计算,其他执法工作日为540个。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迎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协同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履行日常行政执法制度、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提报查处、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协助行政处罚查处、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非执法工作日安排
非执法工作日为406个,主要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统筹实施。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规定。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工作,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要认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督导检查执法,坚决避免重复执法,依法做好检查问题整改等工作。
(二)增强意识,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媒介进行宣传,采用开辟专题、专栏的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进一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监督检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计划。要加强过程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前,要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并归档备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优先安排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规范执法,确保质量。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山东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合法、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书写规范,持续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五)转变作风、文明执法。各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监督检查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先送法、执法先服务”,要以为民(企)服务、务实清廉为主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附件:琅琊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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