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琅琊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镇古城路65号;邮编:266408;电话:0532-84111017;电子邮箱:841110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琅琊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准确及时地向群众公开我镇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结合我镇的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财政预决算、农业农村、脱贫攻坚、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琅琊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邮寄至申请人。
(三)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政务公开联动,打造信访前置“过滤器”。对涉及发展规划和重大民生的重点领域,以及群众最关心的征地拆迁、老旧小区整治、物业管理、人居环境整治等热点问题,借助“越都秦郡、千秋琅琊”政务新媒体平台,采用“文字+图示图解”或“文字+视频动漫”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同时,大力推行公开问政,主要领导带头垂范,定期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有关政策、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解读,主动向前一步、积极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让政务公开成为化解信访矛盾的压舱石,大大降低了全镇初信初访量。
创设政务公开专区,打造政务服务“样板间”。秉承“公开为民、公开便民、公开惠民”理念,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便民服务手册、惠民惠企等政策宣传材料,配备休息设施、电子宣传屏、自助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和公众意见征集区等,安排专人为办事企业、办事群众提供公开查询阅览、办事服务咨询、依申请公开受理回复等面对面服务。同时,在全镇范围内选取具备条件的村、社区作为政务公开专区试点,坚持“一个品牌引领、一个标准建设、一套管理机制”,实现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与便民服务大厅的深度融合,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拓宽政民互动渠道,打造政务公开“阳光房”。聚焦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及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等领域,组织开展“琅声为民”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一方面邀请群众走进政府机关,了解政府运行,增强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另一方面主动走进村、社区,为群众现场发放围绕城乡低保、救助供养、就业创业等领域制作的民生政策服务指南,并通过现场咨询应答、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多角度宣传惠民惠企政策,让更多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政策被群众早知晓。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党政成员分工调整后,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协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新媒体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不足。
下一步,我镇将针对上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进政务新媒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开设、注销和整合政务新媒体相关流程,丰富政务新媒体的功能设置和内容发布,加强政民互动回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推动我镇政务新媒体更加规范有序发展。
二是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管理规范,持续推进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解读,进一步拓宽推广渠道,提升政策解读整体水平。
三是深入推进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内容,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本机关对照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梳理形成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并逐项抓好落实。同时,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工作,健全完善本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强化公开后的信息管理,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琅琊镇未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琅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