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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街道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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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街道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调解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备注

名称

施行时间

具体条款及内容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3年3月1日

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2010年1月1日

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成员身份确认异议,或者内部管理、运行、收益分配等发生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2025年5月1日

第七章第五十六条“对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异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内部管理、运行、收益分配等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3

物业管理纠纷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3月19日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4

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年5月1日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5

离婚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机构:王台街道行政调解委员会       办公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街道学台路369号       联系电话:8311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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