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决定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 洋 党委书记
周瑞彬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丁新春 人大主席
王东旭 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马永光 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丁 健 党委副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张晓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昌 党委组织委员
崔桂菊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于成波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臧 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崔旭旺 副镇长
刘运宝 副镇长
李 栋 副镇长
徐德超 镇长助理
成 员: 李显辉 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负责人
王茂青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
毛国栋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安秀梅 宣教文卫中心负责人
马洪军 农业农村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主任
丁金国 财政审计中心主任
刘丽丽 经济发展中心(统计站)负责人
杨学梅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封建国 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邓翠亮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尚 婧 社会治理中心负责人
李严龙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李昌同志为政务公开审定责任人,所有政务公开工作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和各相关科室联合完成。政务公开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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