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海岸新区藏马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藏马镇藏南路317号;邮编:266400;电话:0532-84176103;电子邮箱:Cmdangzhengban@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围绕群众关注关切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包含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1篇;辖区概况1条;机构信息1条;组织管理1条;财政信息2条;重点工作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藏马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3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加强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秉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信件,我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建立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信息发布审查登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每一项拟公开信息,实行保密预先审核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对外公开;拟公开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后发布,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打造特色信息公开体验区。藏马镇依托藏马山旅游度假区丰富的人流量,在藏马山旅游度假区打造了独具特色的“信息公开告示亭”便民标杆。镇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在信息公开告示亭设置公开专栏,向群众公开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广泛公开各类惠民政策,并向游客宣传藏马航空、阿朵花街、藏马山滑雪场、源乡河溪文创村等精品旅游项目,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优化村务公开专区。藏马镇强化村务公开职能,及时在村务公开专栏发布村民切身相关的政策信息,并利用“智汇藏马”平台端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同时,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增设电子屏,播放便民服务事项、优惠政策等,方便办事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藏马镇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制造H5动画,简明扼要地解读了《藏马镇关爱服务老年人工作实施方案》,介绍了针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分类管理和精准服务,方便老年人快速查询了解助老爱老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该政策解读H5被评选为2024年度青岛市优秀政策解读案例。
(五)监督保障方面
藏马镇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明晰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科室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内容规范和准确。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对比上级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性有待加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仅能够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要点和必选公开项目,但主动做好公开工作的创新性和灵活性不强,不能适应网络互联时代政务公开的需要。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压实责任、改进方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提升政府信息质量。加强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创新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分类与整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加快信息公开形式的创新,通过多途径、可视化等方式进行展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藏马镇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费用。
(二)对2024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藏马镇严守信息公开纪律,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策解读等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藏马镇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目前均已答复和落实。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藏马镇以H5动画的形式解读的《关于印发<藏马镇关爱服务老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被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并被评选为2024年度青岛市优秀政策解读案例。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藏马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藏马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