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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小学2021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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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第15届教代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使推荐晋升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更加公正合理,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发〔2021〕31号)要求及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1年度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1〕67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1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在我校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确立了劳动(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须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 号)等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推荐程序

按照《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2〕26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教师职称竞争推荐工作指导意见》(青西新教体发〔2018〕20 号)等要求,申报和推荐专业技术职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根据我校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确定推荐人数,组织竞争推荐。

(一)制定通过评审推荐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广泛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制定评审推荐方案。推荐工作应突出师德师风引领,注重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实绩,鼓励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强化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建立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综合评价机制。评审推荐方案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并报教体局备案。

(二)公布推荐数额。按上级核定的推荐数额予以公布,我校今年推荐数额高级教师3人,一级教师18人。

(三)个人申报。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严格自查,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业绩材料。申报人员须在《教师职称评审表》中填写承诺语“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本人签字,否则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个人要写出书面承诺,确保晋升职称后,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否则不予推荐评审或不予聘任。将个人书面承诺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四)单位审核。严格资格审查、材料审验工作。要严控申报人员范围,严把申报人员条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及时退回材料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五)组织民主测评与说课考评。成立7人及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不少于 80%。为确保客观公正,推荐委员会中的外单位评委不得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 1/3。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要对各等次实行量化赋分,合理拉开档次,突出业绩贡献,不搞平均主义。

工作小组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竞聘工作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

(六)公开公示。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和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按规定在学校公示栏张榜公示申报人员信息和举报、投诉受理方式,并将申报人员材料放置在单位公共场所供教职工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审。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⑴不符合评审条件;⑵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和填写规范;⑶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⑷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⑸有弄虚作假行为;⑹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课时量标准问题。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达到周课时量标准要求,每周不低于 12-18 节。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周课时量不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二)关于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教问题。男未满50 周岁,女未满 45 周岁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年龄计算截止至 2021年12 月 31 日),申报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应有 1 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 1 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的要求,自 2022 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均应有 1 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三)关于继续教育问题。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必备条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符合《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 2017〕 58 号)中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的相关要求:五年内合计学分360分,当年不低于72分。

(四)关于高层次人才直接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符合《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 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现有职称资格、继续教育、支教经历、申报条件和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关于说课评估问题。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人员须进行说课评估。说课评估由学校组织,根据课堂教学评价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说课评估评价办法,说课评估成绩作为推荐依据之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职称评审工作负总责。按要求推荐安排政策水平高、认真负责、办事公正的同志为推荐委员会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扎实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强化师德评价标准。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 号)、《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8〕19 号)和《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 号)要求,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

(三)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大评审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确保评审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格审查核实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坚决退回。

(三)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审的有关文件,让广大教职工明确岗位设置规定、评审推荐办法、程序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学校、主管部门和评审会办事机构公开电话。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评审推荐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严格评审推荐条件。近两年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竞争推荐高一级岗位:

1.经查实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违规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4.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等财物的;

5.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6.工作纪律松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7.新教师综合评价不达标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

9.诽谤、损害学校声誉、不团结同事或者生活作风等有损师德的、师德评议合格率达不到70%的,或说课考评不及格的;

10.落实上级或学校工作不力,给学校工作业绩或声誉造成影响的;

11.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评

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9 号)有关规定执行。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中发现的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严重违反师德等行为,取消被推荐人申报资格;已经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予以取消;对直接责任者(单位负责人、材料审核人、申报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未按规定程序推荐,未按要求公示,公示有异议未经落实报送申报材料的,对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党纪处分或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教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局人事科电话:86988867,局纪委监察室电话:88192020。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8196040)。

附件:1.2021年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积分办法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小学2021年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积分办法.docx

      2.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小学2021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docx

      3.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小组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小学2021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小组.docx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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