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双语小学教师各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鲁人社发[2016]1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发〔2020〕30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制定本推荐方案。
二、推荐的程序及方法
(一)成立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世臣
组员:邵学忠 滕召春 薛 鹏 林 宏
(二)公开政策及方法。
按照区教体局文件及会议精神,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及职称会议精神,公布2020年职称评审政策要求。
(三)按照要求制定评审推荐方案,组建13人的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
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评委不得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推荐委员会成员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民主通过。上报教体局备案。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由双语小学9名专任教师和校外单位4名专任教师组成,并召开教代会通过。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李 健
成员:李月凤 王 慧 蒋晓雪 孙浩淼 吕胜利 张晓雯 樊海青 闫凤景
五台山西路小学:徐晓艳 徐传真 岳欣然 王雨时
(四)推荐程序:
1. 制定职称评审推荐实施方案,由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拟订方案初稿,教代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2. 公布推荐数额。按上级核定的推荐数额予以公布。
3. 个人申报。所有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实行个人 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须在《诚信承诺书》签字,否则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个人要写出书面承诺,确保晋升职称后,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否则不予推荐评审或不予聘任。学校要将个人书面承诺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4. 民主测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突出业绩贡献,拉开档次,不搞平均主义。
5. 学校审核。由评审推荐委员会按照评审推荐方案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布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名单。
6. 量化积分,组织推荐。评审委员会严格把握标准条件, 严守纪律,遵循程序步骤,按照民主通过的评审推荐方案进行量化评分,确定推荐人选。
7. 公示推荐结果和拟推荐人员一览表。
8. 公示后上报区教体局。
三、职称评审条件
(一)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区级教研机构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条件。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 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4. 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5.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6.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三)业绩能力水平1.正高级教师
(1) 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a.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b. 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c. 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 教学业务精湛
a. 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b. 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c. 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d. 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e. 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f. 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3) 教研能力突出
a. 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 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 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b. 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 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a.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b. 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c.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2. 高级教师
(1) 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a.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b. 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并关注学生差异, 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c. 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
(2) 教学业务精通
a. 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b. 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 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c. 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d. 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e. 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f. 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3) 教研能力较强
a. 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发现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执行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b. 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示范学习。
c. 指导培养教师成效明显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 一级教师
(1) 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a. 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b. 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 教学成绩优良
a. 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 掌握课程标准。
b. 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c. 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地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d. 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e. 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 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4. 二、三级教师
(1) 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帮助学生进步。
(2) 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3) 能正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准确,课程设计合理。
(4) 能够规范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教学方法,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作业设计切合授课内容,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学科知识,教学效果较好,能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四)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1. 正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 1 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2. 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幼儿园)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教师(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3. 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 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4. 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5. 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有关问题
(一)关于课时量标准问题。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 达到周课时量标准要求,小学每周不低于12-18节、初中每周不 低于10-16节、高中每周不低于10-14节。中等职业学校应结合 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周课时量标准。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 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周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 之二。
(二)关于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教学工作经历问题。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 周岁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年龄计算截至 2020 年12月31日),申报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任现职以 来应有1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简 称“支教经历”,下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 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 的必要条件”的要求,自 2022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小 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均应有1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 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三)关于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58 号)相关规定,教师参加初级职称评审,其近一年内培训学分不少于72学分。教师参加中级职称评审时,任职一年申报人员,近一年内培训学分不少于72学分,任职三年申报人员,其近三年内培训学分不少于216学分,任职四年及以上申报人员,其近四年内培训学分不少于288 学分。教师参加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评审时,其近五年内培训学分不少于360学分。(以学校出具学分证明为准)
(四)教师拟选拔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必须进行说课。说课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说课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方可推荐。
(五)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问题。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5号)规定,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西藏、新疆、青海三省受援地连续或累计工作满1年(学年)以上,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量限制。援派期间可在受援地,也可在派出地参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评审须征得受援地和派出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公示和异议期公示须在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同时进行。
(六)关于高层次人才直接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问题。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直接参评高级职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8〕14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现有职称资格、继续教育和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七)对不任课(或不从事教研工作),或课时量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申报推荐。近两年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得竞争推荐高一级岗位:
1. 经查实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 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2.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 违规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4. 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等财物 的;
5. 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6. 工作纪律松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的;
7. 新教师综合评价不达标的;
8.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
9. 师德评议优秀、合格率达不到70%,或说课考评不及格的;
10. 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公开公示。
学校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和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要按规定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申报人员信息和举报、投诉受理方式,并将申报人员材料放置在单位公共场所或是发送至学校全体教职工微信群供教职工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和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有弄虚作假行为;(5)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严格责任追究。
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青人社发〔2010〕9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中发现的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 等严重违反师德等行为,取消被推荐人申报资格;已经通过评审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予以取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予 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者(单位负责人、材料审核人、申报人)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 的行政处分,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晋 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未按规定程序推荐, 未按要求公示,公示有异议未经落实报送申报材料的,对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党纪处分或记大过以 上的行政处分。
青岛西海岸新区双语小学2020年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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