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违法“小化工”就像“定时炸弹”,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向社会公布网络、电话、信函、现场等四个举报渠道,经核查属实的,最高奖励50万元。
非法违法“小化工”主要指两种情况,一种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一种是在小化工厂、小作坊、黑窝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的注册名称中冠有生物、医药、科技、新材料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往往安全意识淡薄、工艺技术落后、未经正规设计、生产管理混乱、人员素质偏低、应急水平低下,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这类企业常常选择一些隐蔽性强的地点从事非法生产、储存活动,风险不易察觉,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甚至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社会危害性极大。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