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委管委《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局队合一”执法体制的实施意见》(青西新发[2020]17号)的要求,按照职权法定、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重点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下沉至镇街和部分功能区实施。在充分征求各镇(街道)和相关功能区用权需求的基础上,调整543项区级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由各镇(街道)、灵山湾产业区、交通商务区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区级行政执法调整事项
此次调整后,委托各镇(街道)和部分功能区实施543项区级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见附件1)。其中,城市管理类389项,国土资源类39项,水行政类115项。泊里镇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泊里镇行政管理体制改的实施意见》(青黄办字[2019]43号)规定,实施城市管理、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市场、海洋、旅游、水行政等领域行政执法权。
二、做好委托协议签订和业务指导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和委托单位,与各镇(街道)和相关功能区做好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工作,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委托协议的签订、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委托协议一式肆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分别留存后,按时报送管委办公室(职转办)、区司法局备案。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和相关功能区派驻中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强化属事与属地协调配合,对各镇(街道)和相关功能区负责的执法领域和执法事项中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执法案件,可提报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查处办理,各镇(街道)和相关功能区予以配合。
三、编制发布权责清单
区综合执法局要指导各镇(街道)和相关功能区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行使依据、实施层级及权限、对应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等。各(镇街)、功能区管理机构编制权责清单后,同步在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将公布文件报工委编办、管委办公室和区司法局备案。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因法律、法规、规章等调整导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国务院、省、市、管委区政府决定对权责事项予以调整的,承接部门要及时调整、公布、备案。
四、加强调整事项的督查评估
管委办公室会同工委编办、区司法局定期采取随机抽查、专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调整事项的运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承接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文件下载(PDF格式):2020056(关于调整由各镇(街道)和部分功能区实施区级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通知)
文件下载(DOC格式):2020056(关于调整由各镇(街道)和部分功能区实施区级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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