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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延长《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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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机关
  • 成文日期 2022-12-01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城管规〔2022〕4号
  • 文章标题 【政策解读】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延长《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解读
  •   1.文件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办法》(青城管规〔2018〕1号)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经评估需继续执行,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决定予以延长有效期。

    2.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 《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3.《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办法》共十一条。第一、二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范围划分原则。第三条至第十条分八种情形明确了城市道路、城区河道、桥涵,街巷,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商品交易市场、会展场所、便民摊点群、临街门店,机场、车站、铁路、轨道交通、停车场、公园、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储备土地、待建土地、建设工地,港口、码头、海水浴场,居民住宅区等不同类型责任区的范围划分标准。

    4.临街门店的责任区范围怎么划分?

    临街门店责任区范围,为其门、窗外墙至相邻一侧人行道外沿,人行道外沿有绿化带的,至绿化带外沿,没有人行道的,至车行道外沿。

    5.街巷的责任区范围怎么划分?

    街巷责任区范围,为两侧人行道外沿之间的区域,没有人行道的,为车行道两侧外沿之间的区域。

     6.居民住宅区的责任区范围怎么划分?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责任区范围,内部为其管理区域。外部周边有相邻单位且有明确规划红线规定的,以红线为界;没有红线规定、相邻单位之间没有公共区域的,以中线为界。临街一侧,为其建(构)筑物外侧至相邻一侧人行道外沿,人行道外沿有绿化带的,至绿化带外沿,没有人行道的,至车行道外沿。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的责任区范围,为居民住宅区公共区域和住宅外墙至人行道边沿之间的区域,没有人行道的,至车行道外沿。

    7.责任区范围有争议的怎么处理?

    责任区范围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责任区划分意见,报区(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跨区(市)的,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8.《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办法》的有效期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办法》(青城管规〔2018〕1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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