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西新管办发〔2023〕32 号)要求,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情况进行预评价,审图机构依据绿色建筑预评价意见对绿色建筑设计内容进行审查。前期我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绿色建筑预评价有关流程及所需材料进行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现将青岛西海岸新区绿色建筑预评价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青岛西海岸新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
二、组织流程: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前组织预评价,在预评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将绿色建筑预评价资料报送至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科技推广科;
三、预评价材料:1.青岛西海岸新区绿色建筑预评价申请表(附件1);2.预评价用汇报文本(包括项目批准文件和实施方案等);3.设计文件(详见附件2)。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 11月22日
联系人:侯运超,联系电话:86989106;
赵倩,联系电话:86988698;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kjc238@163.com
通讯地址:长江中路519号建国大厦1510室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