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参照北京、大连、宿迁等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住建局起草了《关于在人防工程内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区供电公司、建设单位、人防审图单位、人防设计院、物业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现将《关于在人防工程内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自2022年8月9日起至2022年8月18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cjjrenfangban1@qd.shandong.cn
2、通讯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519号建国大厦1408A人防中心,邮编266555
3、联系电话:86959322
......(全文内容详见附件)
人防工程内安装电动汽车设施有关工作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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