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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索引号 729020221122093102
  • 成文日期 2022-11-16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6
  • 政策咨询部门 西海岸新区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办公室
  • 生效日期 2022-11-16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136077
  • 失效日期 2022-12-31
  • 有效性 失效
  • 废止日期 2022-12-31
  •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青西新人社发〔2022〕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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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

    根据西海岸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近期拟开展青岛西海岸新区2022年度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和经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须为西海岸新区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申报主体的成立日期为2015年1月1日(含)后,以营业执照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时间为准,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的申报主体不纳入申请范围。

    (二)孵化功能完善。拥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场所、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创业帮扶政策落实到位,能提供完善的基础保障服务和多样化的增值服务。

    二、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评审流程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和评审认定工作,分镇街初审、区级复审、专家评估、公示认定四个环节进行。

    (一)镇街初审

    各镇街广泛宣传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报名,收取申报基地的申报材料(见附件1、附件2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达到区级或镇街级孵化基地基本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报区人社部门。

    (二)区级复审

    对申报基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区级复审,对于达到基本条件的,进入专家评估环节;对于未达到基本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

    (三)专家评估

    从青岛市创业指导专家库中选聘专家,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采取汇报答辩、实地勘验的方式对申报基地进行评估。专家评估实行百分制,邀请社会监督员对专家评估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1.汇报答辩

    汇报答辩采取“10+5”方式进行,即每家申报基地现场阐述10分钟,答辩5分钟。汇报时,申报基地可通过PPT、视频等方式展示创业孵化基地的基本情况、制度建设、功能配套、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孵化效果等情况;答辩时,评估小组专家向申报基地提问,申报基地答疑,评估小组根据汇报内容及答辩情况打分。

    2.实地勘验

    评估小组深入申报基地进行实地勘验,对申报基地相关材料进行核实,与入孵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对申报基地的硬件设施、运营管理、孵化功能、孵化成效、创业氛围营造、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估打分。

    评审小组对申报基地的硬件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社会效益、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后,形成最终评审意见。

    (四)公示认定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对评审小组的意见进行审核,对拟认定区级、镇街级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在青岛就业网或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公布认定结果。

    三、工作要求

    各报名企业需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街镇审核明细表(附件2)准备各项材料提交至各镇街。各镇街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孵化基地申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材料审核及实地核实(见附件2),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符合认定条件。如有参加镇街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需镇街以正式文件报区人社局。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现象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申报材料(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扫描版,请于11月23日前报送至新区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05室。电子版请发送至“hdqrsjjcb@163.com”。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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