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文件解读:《关于调整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26
字体大小: 打印
  • 制发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2-06-26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西新管发〔2022〕21号
  • 文章标题 文件解读:《关于调整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解读
  • 解读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局长  胡英

    1、起草《关于调整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以下统称《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机构改革过程中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较大变化,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督促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法定行政机关;第二部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第三部分,相关机构设置说明;第四部分,工作要求。

    3、《通知》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根据各部门“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增加“青岛市黄岛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青岛市黄岛区政府侨务办公室、青岛市黄岛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区级执法主体;二是将各执法主体加挂的牌子在执法主体名称中予以标注。

    4、起草《通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通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促进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建设美丽新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