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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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6-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青岛西海岸新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zwgk/bmgk/qtjj/gkz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统计指标解释等。

(四)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及部门决算。

(五)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任免信息等。

(六)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种普查公报、月度数据等。

(七)统计分析

主要包括:进度分析和年度分析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网站(http://www.xihaian.gov.cn),另外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govmail.qingdao.gov.cn/applyinfo_hd/indexForHD.aspx?userid=6bed9c9bdad64712bf33327320d8cd32&username=%25u8881%25u5B81&hdsign=1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申请人当面提交信息公开受理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西海岸新区统计局综合调研科534室),办公时 间:9:00-12:00,13:30- 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32-86988653。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西海岸新区统计局综合调研科534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6555。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黄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受理:可通过“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https://www.xihaian.gov.cn/applyinfo_hd/indexForHD.aspx)提交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统计局

办公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534室(邮寄请注明信息公开),   邮政编码:266555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6988653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2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6个月内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江中路369号

邮政编码:266555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6986587

电子邮箱:xhatongjijuadmin@qd.shandong.cn   

附件:黄岛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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