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2018年常委会工作报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评选办法(草案)》。此稿自2018年上半年开始酝酿,主要参照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办法,充分采纳专家学者、文艺工作者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并征询相关区直部门意见和建议,并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修改,在2019年第一次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后,于2019年5月20由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9〕38号)。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1. 工作要求:遵循坚持正确导向、德艺双馨、公开公正、创作推广的评奖原则,依次按照通知、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公布的程序组织实施评奖工作。激励精品创作和人才成长,推动新区文化事业发展,繁荣新区文艺创作.
2.目标:大力弘扬“先行先试 善作善成”新区精神,通过组织评奖,大力挖掘新区创作人才,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优秀创作队伍,持续创作生产高质量文艺精品,讴歌新区巨大发展成就,打造国际人文名区。
3.任务:按照办法规定,隔年分别完成高质量完成舞台类和非舞台类“作品奖”、“成就奖”的作品征集、评选和奖励工作,为西海岸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文艺精品支持。
三、文件依据
1、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办法》。
2、山东省历届《泰山文艺奖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范围:各大功能区、各镇街、工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期限:有效期为两年,2019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琅琊文艺奖”设“作品奖”和“成就奖”。其中,作品奖分设音乐、戏剧、舞蹈、曲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民间工艺、胶南年画共计十个门类。成就奖用于奖励获得由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及其下属各文艺家协会、中国作协主办的常设性文艺奖项和其他全国性权威文艺奖项、省级重要文艺奖项(指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作协主办的常设性文艺奖项的最高奖)的作者。获得“琅琊文艺奖”的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琅琊文艺奖”每两年一届举办。按舞台艺术类和非舞台艺术类隔年分别组织实施。每届申报参评作品为评选年份的前两年内展出、公演和发表的文艺作品。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无。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一)作品奖奖金标准如下:
1、戏剧类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
2、音乐类、舞蹈类、曲艺类一等奖奖金1.5万元;二等奖奖金1万元;三等奖奖金0.5万元。
3、美术类作品一等奖2万元奖金;二等奖1.5万元奖金;三等奖1万元奖金。
4、书法类、胶南年画作品一等奖奖金1.5万元;二等奖奖金1万元;三等奖奖金0.5万元。
5、文学、摄影、民间工艺类作品一等奖奖金1万元,二等奖奖金0.6万元,三等奖奖金0.3万元。
(二)成就奖按作者在全国、全省获得奖项等级给予相应奖励。
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一次性奖励每部作品5万元;获中国戏剧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舞蹈荷花奖、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等的作品,一次性奖励每部作品3万元;获得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文艺门类奖项最高奖,一次性奖励作者3万元。
同时获得多项(含两项)国家级、省级政府奖项,按照最高奖项标准一次性奖励。所有奖金均为税前数额。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文件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