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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
  • 索引号 749820230609155705
  • 成文日期 2023-06-09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3-06-09
  • 政策咨询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
  • 生效日期 2023-06-09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166558
  • 失效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十四五” 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
    青西新卫健字〔2023〕1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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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已经管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9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青岛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情况

    1.卫生资源规模。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343家,较2015年增加94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家。床位10739张,较2015年增长81.56%,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64张,较2015年增加1.68张。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资产总量达到52.9亿元,房屋建筑总面积105万平方米。全区各类医院共拥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22台。

    2.卫生服务利用。全区医疗卫生服务利用水平逐年上升,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到1147.66万,较2015年增长62%,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人次为450万,较2015年增长138%,占总诊疗人次39%。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入院17.72万人,其中医院13.63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9万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945人,社会办医疗机构入院2.08万人,占全区11.73%。2020年平均住院日为7.8天,比2015年缩短1天。

    3.人才学科发展。2015年至2020年,招聘各级各类人才1015名。全区卫生技术人员14978名,较2015年增长80.15%。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54名、注册护士3.98名,较2015年分别增加-0.5名、1.13名。建成国家级重点专(学)科4个。拥有省级重点专(学)科7个,培育市级重点学科21个。

    4.信息化建设。建成新区区域居民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青岛平台、辖区内医疗机构对接,汇聚居民健康信息1.57亿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一卡通”,发放区域诊疗卡300万张。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7家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入省远程医学中心。区中医医院、区中心医院建成智慧医院信息系统。

    (二)存在问题

    1.资源配置结构有待优化。全区医疗机构以综合医院为主,专科医院数量少、规模小、医疗服务能力不强,尤其是知名专科、优势专科等医疗资源较紧缺。主城区人口集中地区社会卫生服务中心配给不足,部分街道不能满足每3-5万人配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2.医卫人才保障有待加强。2020年底,新区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2.9人,远低于青岛市3.94人水平。受薪酬待遇、发展平台等因素影响,医疗人才特别是高端医疗人才及团队引进困难。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后继乏人。

    3.服务能级水平有待提升。“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还未真正形成,疑难复杂病人外流现象依旧明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仍需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控网络有待夯实。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引领,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推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型,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型,努力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更加优质均衡,医疗健康服务更加普惠公平,加快推进区域卫生事业提质升级、跨越发展,为建设宜居幸福新典范,打造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人民至上。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实现医疗服务的便捷可及、公平共享,让人民群众共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成果。

    2.系统整合,均衡布局。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提高质量,科学合理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规模和布局,提升医疗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推进预防、医疗、康复、教学、科研协同发展,提升医疗卫生体系整体运行效率。

    3.政府主导,多元共建。牢牢把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服务利用中的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推进区域卫生发展的局面,努力实现全生命周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优质共享。

    4.平急结合,医防协同。按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提高医疗机构及设施快速转换能力,提升疑难危重症和重大慢性病防控救治水平,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韧性。

    5.中西并重,协同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推广中西医结合治疗模式,合理布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中医在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三)发展思路

    1.稳步推进总量增长。到“十四五”末,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主要医疗卫生资源指标和健康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2.逐步优化区域布局。中心城区医疗资源适度控制,重在结构调整和内涵发展;其他区域医疗资源薄弱,要推动公共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强化街道(镇)社区(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差距,实现区域均衡发展。

    3.调整资源配置结构。加强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适度控制公立医院扩张,着力扩大社会办医规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引导医院向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绩效为主的内涵式发展转型;适度控制综合医院数量,加强儿童、精神、肿瘤、老年病、康复等薄弱专科建设。

    4.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健康共同体建设,加强功能整合和分工协作,发挥医疗卫生资源的综合效能,不断提升区内就医率、双向转诊率。加强医防结合,降低住院率,缩短平均住院床日,加快病床周转。

    5.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注重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专科建设、医学科研、信息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推广普及中医医疗服务,大力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四)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区域一体、医防协同、中西医并重、富有韧性的整合型、智慧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实现提质扩容,布局更为均衡、结构更为科学,整合与协同不断加强,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努力使人人享有优质、普惠、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居民健康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半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

    2025年目标

    指标性质

    床位

    配置

    1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6.3

    8

    预期性

    2

    其中:区级公立医院

    2.52

    2.8

    预期性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0.9

    1.2

    预期性

    4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0.69

    0.85

    预期性

    5

    每千人口康复病床(张)

    0.42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4.5

    预期性

    人力

    资源

    7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83

    0.86

    预期性

    8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9

    4.5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4.45

    4.7

    预期性

    10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42

    0.54

    约束

    11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73

    4.0

    约束

    12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67

    0.7

    预期性

    13

    每十万人口康复医师数(人)

    4.6

    8

    预期性

    体系

    融合

    14

    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科室的比例(%

    100

    预期性

    15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预期性

    16

    设置中医馆的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17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75

    90

    预期性




    三、机构设置

    (一)公共卫生机构

    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

    2.妇幼保健机构。保留现有2所妇幼保健机构,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3.院前急救机构。设置1处区级急救中心。

    4.职业病防治机构。依托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性医院和第三方机构,建立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设置1所政府办精神卫生机构,鼓励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

    6.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1所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二)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要坚持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疾病防控与救治、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制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1.综合性医院。配置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清华大学附属青岛医院、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区立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7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十四五”期间,除现有及规划在建医院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置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含社会办医)。

    2.中医医院。配置区中医医院、第二中医医院2所公办中医医疗机构。

    3.专科医院。规划建设第六人民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区肿瘤医院、区胸科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西海岸院区、青岛大学附属心脑血管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口腔医院6家公办专科医院。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与护理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服务、新冠康复期患者健康管理及追踪随访服务等。

    按照每个镇设置1家标准化镇卫生院,每个街道(或3-10万人)设置1家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四五”期间,争取建设10家社区医院,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达到省提升标准和国家推荐标准占比分别不低于70%、25%。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2.5公里的原则,科学规划调整村卫生室布局,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公益特色鲜明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

    “十四五”期间,在长江路街道、珠海街道、董家口经济区、藏马山等区域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适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琅琊、藏马、黄山、大场、薛家岛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迁建。

    门诊部、医务室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设置。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全科或专科医生,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或特色门诊部,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社会办医疗机构

    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是对公立医疗资源的有益补充。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高端专科医疗机构,“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立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精神专科医院。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优先鼓励发展社会力量举办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发展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康复医疗服务、安宁疗护服务等。个体诊所不受规划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五)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依托市医学影像中心、心电中心,合理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诊断、血液透析、医疗消毒供应、健康体检等机构,推动区域资源共享。

    四、资源配置

    (一)床位资源

    床位数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基础指标,根据全区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提高床位质量和使用率,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核定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

    结构分布: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8张左右,其中,区级公立医院床位数2.8张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千人口床位数1.2张。

    分类管理:按照公立医院床位15%的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数,专科医疗机构的专科床位数不低于本医疗机构总床位的80%。适度控制治疗性床位增长,引导增量床位向传染、重症、肿瘤、中医、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倾斜。到2025年,公立中医床位数达到0.85张、康复医学科床位数达到0.42张。每千名儿童床位数达到2.2张。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

    (二)人力资源

    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4.5人、注册护士达到4.7人、公共卫生人员达到0.86人,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0.85人,力争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人才规模与需求相适应,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协调发展。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重点加强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的配置,医护比、床护比逐年提高。中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中药人员占药剂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推动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逐步提高至3.5%,总体空编率降至5%以下。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和儿童保健医生。为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每5年动态调整镇街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按照服务人口1-1.5‰配备乡村医生,中心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45%左右,乡村医生队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达到80%以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力量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

    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置: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地域条件等配置妇幼保健人员,按实际开放床位数和床护比、医护比要求配置临床人员。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常住人口1名配置。

    精神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全区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护士数分别达到4.2名、8.68名。心理治疗师和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逐年增加至合理水平。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

    急救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等其他专业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三)设备资源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大型医用设备按照“总量控制、分级负责、阶梯配置、合理规划”的原则,加强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禁公立医院超常装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购置和使用二手大型医用设备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型。预留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探索推动医疗设备资源跨医院共享。

    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配置和更新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监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加强承担重点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体外膜肺氧合设备(ECMO)、移动断层扫描(CT)机、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仪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监测和诊治水平。

    在政府办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彩色超声设备,配合搭建超声影像医学平台。支持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等设备。村卫生室重点人群智慧随访及康复理疗设备、中心村卫生室血液分析仪、除颤仪和心电图等设备配备率达到80%以上。

    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所需执法装备、快检设备等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配置标准进行配备。

    (四)科研资源

    加快布局研究型和应用型实验室建设,推动医疗科研资源提质升级。依托清华大学附属青岛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妇女儿童医院在新区建设医学研究中心、临床试验协同创新中心。鼓励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新区内医院、医学院校设立市级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

    (五)学科资源

    加强对重点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逐步建立起一批有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特色专科,提高区域和基层的专科水平,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重点专(学)科4个,拥有省级重点专(学)科7个,培育市级重点学科21个。

    (六)信息资源

    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普及与共享,推动实现区内健康数据互联互通。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加快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学影像跨机构共享和互认。强化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支撑效能,全面实现诊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信息系统之间的业务协同,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服务体系建设。2025年,力争远程医疗覆盖全部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

    积极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成互联网医院,改造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加强医院集成平台建设,实现院内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到2025年,全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及80%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等级达到四级以上,区域互联互通水平测评达到四级以上。继续深化人工智能技术与卫生健康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

    五、重点任务

    (一)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建成启用清华大学附属青岛医院、青岛妇女儿童医院西海岸院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肿瘤医院、区第二中医院新院区,开工建设青岛大学医疗医学中心、区中医医院新院区、区第六人民医院(精神专科医院)新院区、区第七人民医院(胸科医院)新院区,启动区中心医院提升工程。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持续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国家、省新版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培训,引导医院提升管理内涵。支持区人民医院、区中心医院参加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进一步提升二级及以上医院诊疗服务水平,打造一批具有核心创新力、技术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医院、团队和平台。营造医疗人才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重点围绕中医骨伤、肝胆、口腔、儿科等专业和领域,争创一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临床精品特色专科。鼓励发展区域性专科联盟。

    (三)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标准化水平。规划布局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推广实施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设施的平急两用改造,补充完善应急处置内容。提升信息技术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的应用水平。建设具备急性传染病防控处置远程投送、移动作战能力的卫生应急处置队伍,融合医疗、防控、监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组建快速反应小分队和基层综合应急分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能力,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的比例达到100%,有条件的要设立发热门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加强医防协同,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科建设,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

    (四)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农村地区服务半径8-10公里或建制镇至少建1个急救站(点),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规划建设至少2处标准化救护车移动洗消中心。建立独立型指挥中心,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足63辆救护车,其中负压救护车25辆。

    (五)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妇女、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危急重症诊治能力。建成1家区域综合托育中心,在有条件的社区建设托育机构,实现多层次托育供给和就近入托。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惠托位占比达到60%。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鼓励通过新建、转型、提升等措施,增加老年、护理、康复床位供给。逐步建立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居家为基础的接续性服务体系。鼓励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按照医养结合型机构进行设计布局,在配备医疗床位的同时,配置一定规模的养老床位。支持社会资本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新(改、扩)建以老年医学、老年康复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搭建医养结合全方位服务网络。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设立康复医学科,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力争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镇街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占比不少于90%。

    (六)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

    构建以区级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及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推进标准化中医药健康服务。公立中医医院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区级综合医院按照国家标准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并设置不低于5%的中医药病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的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馆建设全覆盖,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覆盖面达100%。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或针灸理疗科设置率、“精品国医馆”建设率分别达到100%、80%以上。打造15分钟基层中医药优质服务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规划是政府依法履行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指引和安排卫生健康领域政府投资计划的重要工具,也是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事业的参考指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区域卫生规划的重要性,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科学合理配置域内医疗卫生资源。

    (二)强化协调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卫生健康部门要统筹规划实施,会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信、医保、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规划执行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机构设置、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用地保障、人才支撑等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规划实施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各部门依据职责,抓好规划落实。加强医保、医疗、医药之间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对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管理,不断提高规划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指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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