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大数据和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西新工信字〔2020〕19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含保税港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专业从事集成电路领域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等经营活动的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二、支持年度
资金支持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实际完成付款的发票(已纳入其他区级奖励扶持项目的发票均不计入此次补贴范围,计入补贴的发票金额均不含税)。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
三、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于2022年4月19日17时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提供申报材料Word版、PDF版(申报纸质材料盖章后扫描),纸质版须与电子版保持一致。具体项目材料根据《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4)要求提供。
(一)编排顺序
1.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2.目录
3.申报企业基本情况(附件2)
4.信用承诺书(附件3)
5.各项目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装订规范
除封面、目录单面打印外,其他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胶印左侧简装,材料侧面书脊处标注“2022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企业简称”。纸质材料加注目录、页码,申报多个项目的,按汇总表排序,同一项目集中排列。不同项目类型间材料用彩纸隔开。
(三)其他要求
申请表、汇总表、申请报告、相关复印件(合同、订单、发票、支付凭证)须加盖单位公章,整份材料加盖骑缝章。信用承诺书、证明等须提供原件,其余文件、票据只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受理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管理科,联系人:白贤强,咨询电话:86989356,15192555266。
地址: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36室(长江中路369号)
四、其他事项
(一)为避免项目重复奖励,已享受其他区级奖励扶持的项目不在此次支持范围。
(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专项审计报告(特殊要求的除外)等相关材料。企业若存在填报内容与实际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相关补贴奖励,并列入新区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产业资金扶持。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