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新区新型数据中心建设,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标准
参照《细则》第四条有关规定,本次财政支持建设的新型数据中心主要分为大中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两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均可参与申报:
(一)已按要求在工信部“全国数据中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登记相关信息的;
(二)满足《细则》第七条有关规定的;
(三)已入选首批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单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未入选首批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单位但条件较好的,上级部门将择优增补为第二批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单位。
二、申报流程与要求
(一)请各数据中心积极参与奖补资金申报,规范填写《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奖补资金申报书》(附件2)与《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单位汇总表》(附件3),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申报书信息需在青岛政策通平台同步填报(网址及技术电话请在附件2中查看)。
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将附件2、3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邮箱:xha_gongxinju@qd.shandong.cn。上述材料将作为申报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高度重视。
(二)数据中心完成申报后,区工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备案,请确保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真实、客观、完整、有效。
三、资金管理流程与要求
(一)市大数据局收到各区(市)大数据局申报材料后,将根据《细则》有关规定,研究确定第二批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单位拟推荐名单,上报省大数据局。省大数据局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布。
(二)市大数据局将邀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研究确定拟奖补的数据中心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
(三)《细则》第八条规定了对各类数据中心的奖补标准上限,市大数据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奖补标准。
(四)参照《细则》第十条有关规定,受奖补单位应将奖补资金重点用于与数据中心相关的基础网络建设、技术改造提升、商业模式转型、人才培训、专项营销宣传等。
(五)后期奖补到位后,市、区两级将定期调度受奖补单位数据中心建设进展,年底前,将通过邀请专家评审等方式,共同对各创建单位提升工程进行统一验收。
(联系人:王珺玥,联系电话:86986597、15615521117)
附件:1.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奖补政策实施细则.pdf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