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工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区2024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
(二)在西海岸新区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
(三)申报智能工厂的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四)申报数字化车间的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五)申报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六)符合青岛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及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标准;
(七)申报企业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不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
二、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三)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点击“评估评定”,登录或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后,点击得分即可导出);
(五)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请各申报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选择“2024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栏目,于11月30日(星期四)前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待区工信局初审通过后,导出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一份,与项目汇总表一并于12月4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区工信局信息化管理科(长江中路369号东区行政办公中心236室,联系人:刘嘉,电话:86168249)。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完成在线初审和查重审核。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查询企业是否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征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初审结果函告同级财政部门。
(三)完整性审查。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负责汇总各区(市)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并进行完整性、合法合规性初审,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查,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和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做好现场核查工作、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二)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或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
(三)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尽事宜,以《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工信领域配套细则》(青工信字〔2023〕83号)《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查重管理操作规程》(青工信字〔2021〕27号)等文件为准。
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热线:85017188;政策咨询电话:85913081。
附件:1.
2024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2.
2024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认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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