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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3-19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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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

各镇(街)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水务管理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面向全区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据《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以下简称《办法》),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是指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工序、设备用水效能达到相应行业国家节水型企业标准,且持续提升用水效能的企业。遴选对象主要为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二、申请企业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上一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五)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七)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符合《办法》中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向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初审。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办法》要求,会同水利、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标准组织对本地区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对企业情况要进行实地调查和信用核查(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择优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水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区市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严格按标准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上报参评名单和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年3月26日17点前将申请报告材料和推荐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6份送至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长江中路369号东区机关办公中心344房间),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kjjcxxtk@qd.shandong.cn 。

联系方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臧沐宸,86989187

邮    箱:kjjcxxtk@qd.shandong.cn

地    址:长江中路369号东区机关办公中心344房间

附件: 1.附件1:鲁工信绿发函〔2024〕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鲁工信绿发〔2024〕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3.附件3: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样本).docx

        4.附件4: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推荐表.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息化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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